零售药店药品阴凉区操作规程 目 的:为确保需要阴凉储存的药品能在规定的温度内保存及陈列,特制定本操作规 程。 范 围:适用于门店阴凉储存药品的储存及陈列管理。 内 容: 1.阴凉储存药品是指药品说明书上贮藏方法项明确标注阴凉处、凉暗处、凉 处贮藏等的药品,阴凉储存温度条件为20℃以下。 2.阴凉储存药品的陈列储存的阴凉区应设置在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3.阴凉储存药品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阴凉储存药品放入阴凉区相对应的区域。 4.阴凉储存药品应按药品的品种、分类、批号分区码放。 5.阴凉区的温度应符合阴凉储存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温度要求在20℃以下,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温湿度计应放置于阴凉区的温度偏高位置。 6.每天上午9:00点,下午15:00点,陈列检查员或营业员对阴凉区温度、相对湿度进行检查并记录。 7.当温度高于20℃时将阴凉区调控温度设备空调制冷温度调低,每30分钟检查一次,直至温度达到规定范围内。 8.当相对湿度超过74%时,在阴凉区内放入干布吸湿降低湿度并将空调抽湿功能打开,相对湿度低于36%时,则在阴凉区内放入干净湿布,来增加湿度。 9.阴凉区如设置在顾客接触到的区域,推玻门必须加锁,不得开架销售。 10.阴凉区的药品上柜、销售出柜,陈列检查检查等操作应尽快完成,并立即关上推玻门,以防温湿度超标。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b54ce0f32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