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可以零售药品? 佚 名 【期刊名称】《中国卫生法制》 【年(卷),期】1995(3)2 【摘 要】问:我院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为了方便群众买药,我们打算对外零售一些常用药品,不知是否可以?答:医疗机构是专门从事疾病诊断和治疗活动的事业单位。虽然医疗机构不论大小,目前一般都附设药房或药柜(箱),但它们与专门从事药品经营的药店有本质上的区别。药房只能凭医生的处方发药,设有药柜(箱)的小型医疗机构也只能根据诊疗疾病的实际需要配药,而不能零售药品。 【总页数】1页(P38-38) 【关键词】医疗机械;零售药品;医疗机构;药房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R95 【相关文献】 1.医疗机构附属药品零售业的财务管理 [J], 凌红 2.2010年我区基层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网络直报215例药品不良反应比较分析 [J], 蒋巧巧;顾宁宁 3.医疗机构从零售药店购进药品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J], 于培明 4.基药进入电子监管时代医疗机构和零售终端是药品监管的盲区 [J], 5.青海省医疗机构第五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零售价格表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83b3758497302768e9951e79b89680202d86b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