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6 佐证材料编号规则 在填报“附件3 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时,各项评价指标自评打分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交佐证材料需进行编号,统一编号规则如下: 1. 对于2012年立项的科技项目 (1)采用“项目编号 - 一级指标对应序号 - 二级指标对应序号 - 三级指标对应序号”的形式; (2)项目编号为项目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立项后,厅对该项目所确定的立项编号; (3)一级指标中“前期工作”编号为1,“实施过程”编号为2,“项目绩效”编号为3; (4)一级指标“前期工作”对应的二级指标“前期研究”、“目标设置”、“保障机制”编号分别为1、2、3;一级指标“实施过程”对应的二级指标“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编号分别为1、2;一级指标“项目绩效”对应的二级指标“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编号依次为1、2、3、4; (5)一级指标“前期工作”中“前期研究”对应的三级指标“论证决策”编号为1,“目标设置”对应的三级指标“目标完整性”、“目标科学性”编号分别为1、2,“保障机制”对应的三级指标“组织机构”、“制度措施”编号分别为1、2。对于一级指标“实施过程”、“项目绩效”的三级指标编号,依次类推。 示例:“广东省硬质沥青技术标准及其混合料功能设计方法研究”项目,对三级指标“社会经济效益”指标中“科研产出”指标进行评分,以发表论文、专利、论著或人才培养作为提交的佐证材料,材料命名应为 ~ “2012-02-004-3-3-1”。其中:“2012-02-004”为该项目交通运输厅所给出的立项编号,“-3-3-1”分别对应一级指标“项目绩效”、二级指标“效果性”、三级指标“社会经济效益”。 2. 对于2012年鉴定验收的科技项目 编号规则同上,仅将“项目编号”由“立项编号”改为“鉴定验收编号”即可。 示例:“广东省高速公路营运期能耗水平及节能措施研究”项目,项目的立项编号为“2011-04-005”;鉴定编号为“粤交科鉴字〔2012〕43号”。对三级指标“社会经济效益”指标中“科研产出”指标进行评分,以发表论文、专利、论著或人才培养作为提交的佐证材料,材料命名应为“2012-04-3-3-1”。其中:“2012-04”为该项目交通运输厅所给出的鉴定编号,“-3-3-1”分别对应一级指标“项目绩效”、二级指标“效果性”、三级指标“社会经济效益”。 3. 对于“附件4 科技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和“附件5 佐证材料递交说明”,所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及“佐证材料编号”与“附件3 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保持一致。 注:最后所有的佐证材料,分别按“前期工作”、“实施过程”、“项目绩效”3个文件分开汇总,最后将3个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至指定邮箱。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b5eb61457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