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养结合资金使用说明 (1)建设和改造医养机构设施,提高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的水平。 (2)购置医疗设备和器械,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培训医疗和养老服务人员,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4)开展医疗和养老服务创新项目,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 (5)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6)开展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福利和生活质量。 3. 资金管理: (1)山西省医养结合资金由省级财政批准,实行专项管理,用于医疗和养老服务的建设和改善。 (2)医养机构应当建立资金专户,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3)医养机构应当建立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公示。 4. 资金监督: (1)山西省财政部门对医养结合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2)社会各界对医养结合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医养机构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 1 -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c51d9d2a3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