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局决定上调企业计税工资扣除最高限额 佚 名 【期刊名称】《中国金属通报》 【年(卷),期】1996(000)024 【摘 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起将企业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由500元调整为550元。据了解,这一决定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近年物价上涨水平和全国职工工 【总页数】1页(P1-1)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812.42 【相关文献】 1.财政部、国税总局决定上调企业计税工资扣除最高限额 [J], ; 2.企业计税工资扣除额上调 [J],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通知 [J], 4.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地方企业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通知 [J], 5.江西财政厅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劳动厅关于调整我省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通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c5cdabf13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e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