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光辉岁月,并不是以后,闪耀的日子,而是无人问津时,你对梦想的偏执。 江苏师范大学2016级新生《学生手册》试卷 一、填空题(30分,每空1.5分) 1.江苏师范大学于 1952 年建校。 2.江苏师范大学的校园精神是 守正出新 、 坚志勇为 ;校训是 崇德厚学 、 励志敏行 。 3.请假时间在 1-3 以内由班级辅导员批准;请假时间超过 1 周,应由学院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 4.优秀学生奖学金中一等奖为学生总数的5%,,每人每年 1200 元;二等奖为学生总数的 10 %,每人每年800元;三等奖为学生总数的 25 %,每人每年 500 元。 5.有偷窥、偷拍、偷录等行为,侵犯他人隐私权者,给予 严重警告 处分;给他人学习、工作、生活、带来不良影响造成一定后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 记过 、 留校察看 或 开除学籍 处分。 6.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谩骂或人身攻击,有损他人正当利益的,给予 记过 、 留校察看 或 开除学籍 处分。 7.学生公寓管理必须遵循 导教育人 、服务育人 、 管理育人 的宗旨。 8.学生一学期内有 2 门或 2 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不得参加勤工助学。 9.无故旷考或因考试违纪重修的课程考核合格,成绩以6 0 分计。 10.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学时达到下列限额者(在校内旷课按实际授课学时计算,未请假离校每天按8学时计算,未请假离校天数包括休息日在内):10-19学时,给予 严重警告 处分;20—29学时,给予 记过 处分;30—39学时,给予 留校察看 处分;40—49学时,给予开除学籍 处分。开学报到、实习结束、休学期满等未按时返校者,均视为 旷课 。 11.辅修专业一般从第 2学年开始。 二、判断题(20分,每题1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学生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对) 2.学生寝室内设施,供个人使用的由使用人保管,共同使用的由集体分工保管,寝室长为责任人。(对) 3.转专业后需补修转入专业所欠课程并达到还规定要求。(对) 4.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且不听监考老师调动者,给 予警告处分。( 错)严重警告 5.动手打人,未致他人伤害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错 )记过 6.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 同是寒窗苦读,怎愿甘拜下风! 1 所谓的光辉岁月,并不是以后,闪耀的日子,而是无人问津时,你对梦想的偏执。 7.如发现宿舍有违章电器,但该宿舍成员拒不说明所有者和使用者,则给予全室人员警告以上处分。( 对) 8.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规定,学生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给予一次正常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必须重修,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的机会。(对) 9.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或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定为不合格。(对) 10.毕业班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位。(对 ) 三、简答题(20分,每题5分):(每题至少写出五条) 1.请结合《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宿舍违章处理规定(试行)》,谈谈大学生应如何增强宿舍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违章用电: 1. 存放、使用各种违章电器(包括电炉、电饭煲、热得快、微波炉、电热壶、电吹风、电热杯、取暖器、等发热类电器); 2. 私拉乱接电线、擅自加装插座; 3. 违反有关安全用电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违章用火: 1.使用蜡烛、酒精炉(灯)、煤油炉(灯)、煤气罐等明火用品; 2.存放或燃放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品; 3.焚烧杂物等。 (三)损毁或私自拆装、挪用学校安装的固定用电设备、消防标志和消防器材 (四)私调寝室床位或私调宿舍; (五)在宿舍楼内向楼下乱扔杂物; (六)在公共场所涂写、刻划、乱贴字画、标语,污损墙面等行为; (七)酗酒闹事等行为; (八)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 (九)擅自或强行进入异性宿舍 (十)私自留客住宿; (十一)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无故拒不开门接受检查或有意刁难、谩骂、无理取闹等行为; (十二)违反学校有关宿舍规定的其他行为。 2.请结合《江苏师范大学学生行为规范》,谈谈大学生该如何遵守学校学习生活纪律。(详见P26页) 同是寒窗苦读,怎愿甘拜下风!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cb6d19b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01132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