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立项申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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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立项申报实施细则

(试行)

为积极响应学校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的要求,鼓励学生社团推陈出新,努力创建文化活动精品,构建以学生社团活动为支撑的校园文化活动新格局,更好地服务和管理学生社团,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申报条件和名额

第一条 学生社团精品活动申报条件

(一)参与精品活动立项申报的学生社团必须为校社联会员单位,若在申报和精品活动举办时失去会员单位资格,则取消其申报、举办精品活动的资格; (二)活动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江苏师范大学社团活动制度,活动主题明确、新颖、积极向上,紧密联系社团文化,展现社团特色;

(三)精品活动立项申报材料必须为原创方案,活动的思想和立意要与年度立项申报文件中规定的申报要求相符,可以吸收、借鉴其他高校学生社团的有益经验,但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该学生社团的申报资格;

(四)申报精品活动立项的学生社团在上一年度工作中未出现重大失误,社团年度工作考核合格。 第二条 申报限额

(一)原则上每个学生社团只能申报2项主要负责的精品活动(其中:上半年4月—6月实施的1项,下半年10月—12月实施的1项)只能参与1项联合申报的精品活动;

(二)一般情况下,同一类型学生社团中至少会设立1项社团精品活动,鼓励不同学生社团联合申报。如出现学生社团申报的精品活动内容相似情况,由校社团联合会协调相关社团联合举办。

第二章 申报材料的准备

第三条 精品活动方案内容:




(一)活动的标题。 (二)精品活动的目标:

1.需写明活动的背景、目的、意义; 2.活动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最终效果;

3.该活动独特的魅力所在以及它的亮点,尤其要说明自己的活动区别于其它活动的地方。

(三)活动的要素: 1.活动的时间、地点及对象; 2.活动开展的形式; 3.活动的具体过程描述。 (四)细致的人员分工安排 1.详细的分工表,需责任到人; 2.需附详细的流程并注明完成时间;

3.时间推进表:各时间段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 4.安全预案:突发情况的处理。 (五)宣传方案

包括各个时间段宣传的形式、地点,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 (六)活动的经费预算

详细制定活动中所需的各项经费预算。 (七)可能赞助单位情况

详细说明可能赞助单位情况及预计达到的赞助额度。

第三章 申报与评选

第四条 精品活动的申报

每年度3月份,符合条件的学生社团可自主选择是否申报精品活动;每年度9月份,获准立项的学生社团精品活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修改活动方案。各学生社团从校社团联合会官方网站下载精品活动申报表,一式贰份,一份由项目负责人自己保留,另一份附于精品活动立项申报方案后上报。 第五条 社团精品活动立项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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