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毒奶粉击垮食品免检制度 从已经公开的资料中可以做出判断三鹿集团早在今年3月就已经知晓有毒奶粉在市场上销售了;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三鹿选择的是“公关”封杀当事人和媒体报道让毒奶粉消化在婴儿的胃肠中。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四年前的阜阳大头娃娃事件。 在此事件中三鹿奶粉也名列其中并且甘肃、南宁、海南、广州等地工商或质检部门也纷纷发现三鹿牌不合格奶粉。 但没有多久各地执法部门都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来的通知结果是地方当局全部发还查扣的奶粉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就此向三鹿集团“道歉”同时三鹿集团被国家质检总局列为质检保障体系完善企业名单首位。 两次事故唯一不同的就是这次纸里终于没有能够包住火。 免检的潜规则 为什么质量事故频发而畅通无阻? 免检意味着什么?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凡获取了免检证书的产品在免检有效期内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以及流通领域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也就是说只要取得了这个证书无论其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各地质检工商部门均没有权利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第 1 页 共 3 页 所以说获取免检证书就如同产品披上了黄马甲一般人是动不得的。 我们要问为什么市场竞争还需要免检制度? 根据官方说辞免检制度是为了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扶优扶强引导消费而设立的。规定“对质量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执行的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要求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在本行业排名前列等条件的产品授予免检资格。” 文字上看可谓冠冕堂皇但是分析免检政策的出台背景含义则另有不同。 2000年3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之文件精神制定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在政策出台之前商品的质量安全由各地区的质检部门和工商部门负责。但是在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地区对外来产品实施“质检”封杀有地方的质检局局长甚至放言“只要让我查就没有查不出来的问题!”某些国内知名品牌在各地区频频遭遇质量门。 对于这种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权利割据企业纷纷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 2 页 共 3 页 也正是这种为了扶优扶强、打破地方利益保护和行业垄断的手段中央出台了“免检”政策。换句话说也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权利的剥夺。 应该说免检制度推出之初确实解决了企业面临的一些问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制度也愈来愈远离设计当初的本意。 一方面企业认识到免检这一金字招牌的含金量千方百计想挤进免检名录手段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出于利益一致性的要求也不遗余力为企业大开绿灯只要关系勾兑得融洽免检的层层审批也变成了摆设。 而质检总局出于扶持和引导的需要也会特事特办。比如汶川大地震之后就针对灾区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不仅放宽申请免检产品的企业入围条件同时也在治标上对灾区倾斜一些根本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也被地方进入名单。 从此这一制度在各方权利的博弈下也变得千疮百孔免检也堕落为官商勾结的新手段. 第 3 页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df2d2c36cdb6f1aff00bed5b9f3f90f77c64dc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