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刚性兑付问题的研究 面对借款者逾期不还,不同的P2P网贷平台做出了不同的选择:红岭创投按 照事先的约定 , 利用平台自有资金进行了逾期垫付 , 这种刚性兑付的做法极大地 吸引了人气 ;盛融在线采取了限制投资者提现的手段 , 希望通过与其他平台的合 作化解危机 , 投资者人心惶惶 ; 贷帮网提出平台仅作为借贷双方的信息中介 , 没有 逾期垫付的义务 , 坚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危机 , 这种做法被局部人称为“目光短 浅,不识大局〞。综观国内P2P网贷平台的现状,刚性兑付成为了行业的普遍选择。 这样的做法促使着投资者逐步养成 “只认平台 , 不看具体借款标的〞的习惯。 刚性兑付的模式是否可持续开展 ?会不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由于现有金 融市场的产品未能充分满足供需双方的需求 , 加上相关监管规那么缺位造成的制度 真空,P2P网贷行业在过去的几年里快速开展。 互联网虽然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投资渠道 , 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 借贷双方之间存在的严重信息不对称让投资者有所顾虑。在这样的背景下 , 催生 了网贷行业的担保模式。 由于多方资本的参与 , 网贷行业竞争剧烈 , 以至于提供刚性兑付的网贷平台 脱颖而出,而没有此项功能的网贷平台市场份额逐渐减少。随着 P2P网贷行业监 管的逐步完善 , 银监会提出了“平台本身不能提供担保〞的监管原那么。 刚性兑付的局面是否会就此被打破 ?我们需要具体分析网贷平台担保的模式 从而预测不同模式下的刚性兑付在未来的开展趋势。 本文将中国P2P网贷担保的 模式分为四种 : 自融型担保模式、平台担保模式、第三方合作机构担保模式和风 险准备金担保模式。 本文结合具体案例的分析 , 以及比拟法层面上对域外相关实践的梳理 , 对上 述不同模式的刚性兑付提出如下监管建议 : 应当禁止自融型担保 , 因为这种担保 模式的实质是一种变相地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 因而违反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 完善关于第三方合作机构担保的规定 , 第三方担保的规模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内, 防止造成系统性的风险。 鼓励建立风险准备金模式 , 但应将平台的交易规模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否 那么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担保 , 对投资者的承诺将成为一纸空文 , 难以兑现。禁止 网贷平台公开宣称提供逾期垫付。 在平台没有事先约定提供相关保证的情况下 , 平台经营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 誉, 作为一种经营策略的考虑 , 利用自有资金或者股东追加资金提供逾期垫付 , 这 种模式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明文予以禁止 , 因此可以适当允许。本文主体局部包括 三章。 第一章简述P2P网络借贷行业开展的社会背景以及运营情况。对网贷平台面 对逾期而采取的不同应对方式进行比拟 , 分析刚性兑付成为行业普遍选择的原因。 第二章介绍美国的Prosper和英国的Zopa的运营模式,分析国外网贷平台的 制度优势。基于典型平台的操作现状对国内 P2P网贷行业担保模式进行分类,解 析每种担保模式的交易结构。 将国内外网贷平台的经营情况做比拟 ,分析不同模式的差异 ,为我国网贷行 业的制度完善与技术革新提供借鉴。 第三章对国内网贷行业刚性兑付模式进行评 价与监管对策建言 , 提出应禁止自融型网贷平台和关联担保 , 鼓励信息中介的网 贷模式 , 将第三方担保与平台系统性风险相别离 , 控制风险准备金模式平台的交 易规模,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与平台的实践为网贷行业的完善提出建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ec7a42c4b649b6648d7c1c708a1284ac95005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