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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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1.风险分类概要 1.1风险分类的含义 1.2 风险分类的目的

1.3 分类中需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4 分类的相关要求 1.5 分类的基本程序 2.五级分类

2.1 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 2.2 五级分类的标准和方法 2.3 分类中需注意的特别事项 2.4 五级分类相关表格 3.十级分类

3.1 十级分类的核心定义 3.2 十级分类的标准和方法 3.3 分类中需注意的特别事项 3.4 十级分类的相关表格 4.四大分类工具 4.1 财务分析 4.2 现金流量分析 4.3 非财务分析分析 4.4 担保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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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分类概要

1.1 风险分类含义:风险分类是指根据信贷资产风险程度对信贷质量做出评价的分类方法。是以审核借款人偿还能力、偿还意愿和偿还记录为主的一套更加审慎、更加全面、更加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

1.2 风险分类的目的:促进银行树立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的理念;揭示银行信贷资产实际价值,真是、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发现信贷资产在操作、管理、监控、回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信贷管理;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1.3 分类中需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3.1 风险分类与期限管理的关系

风险分类是以借款人的还款可能性来判断贷款质量,但并不排斥逾期长短对贷款质量的影响。期限管理不能准确反映贷款质量状况,贷款逾期并不一定表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恶化,贷款未到期也不一定说明没有内在风险。如贷款期限确定不合理、不符合借款人的生产周期(农户)或经营周转周期(企业)而形成的贷款逾期现象;有些贷款虽然表面上没有逾期,但银行采用变相办法,使其维持在四级分类中的正常贷款之内,掩盖贷款质量的真实性。但从偿还性上看,贷款逾期时间长短仍是五级分类是衡量贷款质量的客观标准之一。我们农村金融机构中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以及其他一些额度较小的贷款,不具备分析财务指标和现金流量条件,在分类中将期限作为分类的主要因素,同时参考其他因素进行分类,但不能简单互换。

1.3.2 风险分类与信用评级的关系

风险分来在信息覆盖、评价深度、操作频度等方面都不同于客户评级,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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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分类过程中也不能相互代替。实行风险分类需要综合与贷款有关的全部信息进行分析,不论是动态的还是静态的,财务分析还是非财务都要考虑,客户信用评级虽然在很多情况下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关系,但五级分类只是将信用评级作为影响分类的因素之一。只有对没有任何信用记录的新客户才需要更多地依赖客户的信用评级去了解客户。另外,同一客户的多笔借款往往情况存在很大差异,分类时需要每笔分别对待,逐笔分类,甚至对其中的一笔进行酌情拆分。而客户信用评级只能了解借款人的整体状况,无法掌握到每笔贷款的质量形态。还有就是时间要求不一致,对企事业单位的信用评级一般是一年一次,小额农户是二年一次。而风险分类一般要求按季或至少每半年一次,风险变化大的,可能随时进行调整。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信用等级好的还款能力不一定强,如果用以客户的信用评级代替五级分类,就会掩盖和影响贷款质量的本质,分类人员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防止出现过于重视客户背景,而忽视贷款偿还可能性的倾向。

1.3.3 风险分类与还款来源的关系

风险分类的核心内容是贷款的偿还可能性,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又是决定贷款偿还性的最主要因素。在一些信用环境不理想的地区,有些借款人明明有还款能力,却偏偏赖账不还,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而银行又很难通过法律途径迅速地保全资产,因此,担保仍然是保全资产的重要方面。这就要求我们在分类当中注重第一还款来源的同时,还必须重视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

1.3.4 风险分类与信息缺失的关系

风险分类是依据借款人的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来分析贷款偿还的可能性,其分类结果建立在大量的定性和定量信息基础之上。其中一些重要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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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会严重影响贷款到期收回和分类结果。随着风险分类工作的持续开展,我们必须健全信贷档案,督促借款人完善财务制度,及时提供财务报表,连续收集和监控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调查和掌握借款人的非财务信息,不断完善风险分类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和相关信息,才能更好的完成风险分类工作。

1.4 分类的相关要求(以我行为例)

分理处:分类认定权限为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须报支行审批; 支行:分类认定权限为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须报总行行审批; 自然人贷款100万元(含)以下须上报审批分类结果的,以分类清单方式上报;

100万元(含)以下小企业贷款需填制分类认定表(以《自然人其他信贷资产分类认定表》代替)上报审批分类结果;

100万元以上的贷款需填写认定表和撰写分类工作底稿一并上报审批分类结果(企业贷款使用《企事业单位信贷资产分类认定表》,自然人贷款使用《自然人其他信贷资产分类认定表》

常规风险分类频率要求每季进行一次,在每季季末月(即36912份)进行,于月底前完成分类认定。季末月新放贷款已分类认定的,季度分类不再进行。

新放贷款应在当月月底完成分类认定。当月发生贷款借新还旧、收回再贷、展期、债务转移、信贷合同变更的,应参照新发放贷款进行及时分类认定。

分类为损失类信贷资产和由下一级向上一级调整分类结果的需上报总行审批。信贷资产风险有较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分类,动态调整。

15 分类的基本程序

信贷风险分类流程为:收集并填写贷款分类的基础信息→支行(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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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经理初分→支行(分理处)会计复审→支行(分理处)风险分类小组讨论100万元以上)→支行(分理处)负责人意见→超权限上报有权人员审批。超审核认定权限的初分结果,分支机构应于月底、每季末前及时逐级上报,总行应在月底、季末前进行审核认定,并回复。

1.5.1 初分 支行(分理处)客户经理应根据收集的借款人资料及掌握的信息,严格按照分类的核心定义、标准和方法进行初分,形成初分意见,报支行(分理处)会计复审。

1.5.2 复审 支行(分理处)会计人员根据客户经理初分意见和认定情况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提交支行(分理处)风险分类小组讨论或审批。

1.5.3 分类讨论 各网点对100万元以上的贷款要风险分类小组讨论,讨论过程及讨论意见应有相应的记录,讨论结果要经分支机构有关负责人审核,在本级机构审核认定权限内的审核意见,作为本级机构分类认定结果;超过审核认定权限的,应填写本级机构分类审核意见,逐级上报审核认定。

1.5.4 审核认定与回复

总行或有权机构风险分类审核认定部门对分支机构上报的风险分类材料由专人予以仔细审核后,作出审核意见,审核结果与初分不一致的,及时返回分支机构调整分类类别。本期初分结果与上期分类结果有变动的,应作出详细说明。

2.五级分类

2.1 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

五级分类有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5个档次,后3个档次为不良贷款。

正常类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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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定义: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借款人能够用正常经营收入偿还贷款本息,无论从借款人本身还是从外部环境看,都不会影响贷款按时足额偿还。正常贷款的基本特征就是“一切正常” 关注类贷款

核心定义: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同正常贷款一样,借款人能够用正常经营收入偿还贷款本息,但是存在潜在的缺陷,可能影响贷款的偿还,划分时要抓住“潜在缺陷”这一基本特征。从动态的角度考虑,如果些不利因素消失,则可以重新划为正常类;如果情况恶化,影响本息偿还则要划为次级类。 次级类贷款

核心定义: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次级类贷款是不良贷款的分界线,划分时要格外审慎。借款人必须靠正常营业收入之外的其他来源偿还贷款本息,有可能造成一定损失的至少划为次级类。次级贷款的基本特征是“缺陷明显,可能损失” 可疑类贷款

核心定义: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可疑类贷款具有次级类贷款所有表现,只是程度更加严重,往往是因重组或诉讼等原因损失程度难以确定划为可疑类。划分可疑贷款要把握“肯定损失”这一基本特征。 损失类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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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定义: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损失类贷款的基本特征是“损失严重”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全部损失或收回价值微乎其微,已经没有意义将其作为信贷资 在账面上保留。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划分为损失类只是帐面的处理,是我们内部对其真实价值的确认,并不代表放弃债权,各网点应该继续催收。

从上述核心定义和基本特征可以看出,正常大类(含关注)是按照违约率来划分的,而不良大类则是按照预计损失率来划分的。

风险分类的难点就在于:A.由于是定性判断,因而对经验的依赖性较高;B.标准的多维性不易把握。

2.2 五级分类的方法和标准

2.2.1分类方法

A.贷款风险分类对象的划分

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分为五级分类和十级分类,目前公司类信贷资产实行十级分类,自然人信贷资产实行五级分类。自然人贷款分为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指的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自然人其他贷款是指除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银行卡透支、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贷款以外的个人贷款。

B.分类方法

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根据信用等级和贷款本息逾期天数进行矩阵分类,再根据借新还旧次数和展期情况逐次下调分类档次,直至可疑类;

自然人其他贷款额度在10万元(含)以内参照自然人一般农户分类方法进行分类;

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优秀挡次的矩阵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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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档次 担保方式

///

信用

/息逾期60期天数61天-91天-180181天以上 以下

保证

90



////息逾期6061天-90 期天数91天-271天以上 以下

抵押

/息逾期9091-180 以下

质押

/息逾期9091-180 以下



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较好档次矩阵分类

贷款档次

担保方式

信用

270

181天-270271天以上

181天-360361天以上

///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贷款本/息逾期贷款本/息逾贷款本/息逾期/30天数31天-9091天-180181天以上 天以下 贷款本/息逾期贷款本/息逾贷款本/息逾期/3031天-90 期天数91181天以上 天以下 180 贷款逾期本/贷款本/息逾贷款本/息逾期/6061-91 91天-180181天以上 天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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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

抵押




质押

贷款本/息逾期贷款本/息逾贷款本/息逾期/9091-180 181271天以上 天以下 270

农户信用评定等级为一般或未评定信用等级的矩阵分类

贷款档次



担保方式

信用

正常

贷款未到期

贷款未到期

关注 /期天数1天-90

/1天-90

次级

可疑

贷款本/息逾期贷款本/息逾91天-180 181天以上

贷款本/息逾181天以上 贷款本/息逾271天以上 贷款本/息逾271天以上

保证

抵押

质押

贷款本/息逾期天数91天-180

/贷款本/息逾期/息逾期3031-90 91天-270 以下

/贷款本/息逾期/息逾期6061-90 91天-270 以下

自然人其他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含)贷款根据逾期天数和信用等级按省联社[2006]342文件规定的矩阵方式进行初分类后,再根据借款人担保情况进行调整。

自然人其他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上采用财务、现金流量、担保、非财务四大分析工具进行分析分类。

2.2.2自然人其他贷款(100万元以上)分类的标准

这里的自然人其他贷款不包括100万元以下的贷款。在分类当中,应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介于相邻档次之间的贷款原则上应归入低一级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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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A.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划入正常贷款:

1)借款人各方面情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分类网点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B.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贷款:

1)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整过大) 4)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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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含)以内的贷款或垫付款项。 C.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次级贷款: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来源;

2)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3)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 4)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 5)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

6)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 7)可还本付息的重组贷款;

8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9)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放的贷款;

10)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360()的贷款或垫付款项。 D.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可疑贷款:

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借款人的贷款项目因非正常因素处于停缓建状态; 2)借款人实际已严重资不抵债; 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村信用社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贷款重组后仍不能正常归还本息;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8)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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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金或利息逾期361天以上的贷款或垫付款项。 E.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划入损失贷款:

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已依法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且复工无望,或者产品无市场,严重资不抵债濒临倒闭,经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经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刑罚,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经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

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经诉诸法律,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7)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金融机构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8)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农村信用社经追索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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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农村金融机构承担的净损失; 10)助学贷款逾期后,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臵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和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11)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的程序:收集并填写贷款分类基础信息→初步分析贷款基本情况→评估贷款偿还的可能性→填写初分意见→提交复审、填写复审意见→组织信贷讨论提出分类网点认定意见→支行行长审批意见→上报总行复审并确定分类结果。

2.3分类中需注意的特别事项

在分类操作中,对一些特殊情况的贷款,在严格按照核心定义判断的基础上,可参照以下方法分类

A 违法、违纪、违规贷款。该三类行为是贷款风险放大,影响到贷款的正常偿还,有时甚至引发严重的风险。因此,即使目前偿还有一定的保证、还本付息仍然正常的贷款,只要存在有法律执行风险问题,该类贷款也应至少归类为关注类贷款。

B. 停止计息贷款。根据有关规定(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逾期90以上(不含90天),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至少划分为次级类。

C. 国债、存单质押类贷款。因该类贷款变现能力较强、风险相对较低。如果质押手续合法、完备、有效且质物足值,则有充分的还款保证,可划分为正常类。如果质押手续存在严重缺陷,足以构成质押无效,可视风险程度,至少划分为次级类。

D.重组贷款。重组贷款是指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一般来说,贷款只有在发生偿还问题才需要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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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分类中重点应放在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上。对于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划分为次级类;重组后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者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划分为可疑类。根据银监会规定,重组贷款分类档次在至少六个月的观察期内不得调高;在观察期结束后,重新进行分类。

E.借新还旧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新还旧贷款,至少分类为关注类。基于对借款人清收利息、减息(表外部分)还本、保全资产等目的而实施的所谓“借新还旧”贷款,原则上至少划分为次级类。人民银行关于借新还旧条件:一是借款人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二是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三是贷款担保有效;四是属于周转性贷款。

F.贷款合并分类。同一借款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G.贷款拆分。贷款拆分,是指根据贷款收回的可能性,将一笔贷款分成不同的档次。对明确界定可能偿还比例的单笔贷款,可按偿还的可能性拆分成多笔后进行分类,以便准确地反映贷款的损失度。在实际操作中,应谨慎使用,拆分法一般只用于有多种担保方式的单笔贷款和面临清算的贷款。

3. 十级分类

3.1 十级分类的核心定义

十级分类有正常123;关注123;次级12;可疑、损失十个档

正常1:借款人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借款人在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产品市场份额较高,所在行业前景好。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正常2:借款人经营状况稳定,连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借款人处于良性发展状态,规模适中,所在行业前景好。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能力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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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正常3:借款人经营状况稳定,连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所在行业发展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分类类型 正常1

经营状况

行业

特征

借款人经营状况借款人在行业中良好,连续保持享有较高声誉,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良好的信用记录 品市场份额较高,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所在行业前景好。

正常2 借款人经营状况借款人处于良性稳定,连续保持发展状态,规模适同,有能力按时足额良好的信用记录 中,所在行业前景偿还贷款本息



正常3 借款人经营状况所在行业发展具稳定,连续保持有一定不确定性 同,没有足够理由怀良好的信用记录

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1: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稳定性一般,对借款人的持续偿债能力需加以关注。

关注2: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稳定性和所在行业一般,存在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

关注3: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效益、经营性现金流量连续下降,存在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

次级1:借款人目前的还款能力不足或抵押物不足值。此类贷款存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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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足额偿还的明显缺陷,如果这些缺陷不能及时纠正,银行贷款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大。

次级2: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贷款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90%以上的损失额)

3.2 十级分类的方法和标准 3.2.1分类方法

A.分类对象的划分。十级分类的对象为向公司类客户发放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信贷资产(含本外币贷款、贴现、贸易融资、各类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含银行承兑、信用证、银行保函、贷款承诺等)。根据公司类客户信贷资产的不同特点,将其分为小企业和一般企业两种类型进行风险分类。小企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适用于授信余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公司类客户的信贷资产;一般企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适用于授信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公司类客户的信贷资产。

B.分类方法。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是在五级分类基础上的精细化管理,分类的方法延用五级分类的方法,即小企业贷款余额100万元()以下的,延用微型企业贷款分类方法,采用微型企业矩阵法;小企业贷款余额100万元以上及一般企业贷款延用四大分析工具的方法进行分类。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a.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能力包括借款人的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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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c. 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d. 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或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e. 贷款的担保。 f. 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h. 信贷管理状况。

3.2.2 分类标准 A.小企业信贷资产 正常1

借款人经营状况良好,按时还本付息,被分类的信贷资产为出让土地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或低风险担保贷款。

正常2

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按时还本付息,被分类的信贷资产为国有划拨房地产抵押贷款、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正常3

a. 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正常,按时还本付息,被分类的信贷资产属于以上述资产外的其他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的贷款、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

b. 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正常,如被分类的信贷资产为保证贷款或抵(质)押贷款的,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的天数在30天以内。

c. 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正常,如被分类的信贷资产为低风险担保贷款的,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的天数在90天以内。

关注1

被分类的信贷资产为信用贷款的,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的天数在30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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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关注2

被分类的信贷资产为保证、抵押贷款的,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的天数为31天(含)以上,90天以下。

关注3

被分类的信贷资产为抵(质)押贷款的,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的天数为91天(含)以上,180天以下。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以内。

次级1

a. 被分类的信贷资产为信用贷款的,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的天数为31(含)以上,90天以下。

b. 被分类的信贷资产为保证贷款的,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的天数为91(含)以上,180天以下。

次级2

被分类的信贷资产为抵(质)押贷款的,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的天数为181天(含)以上,360天以下。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

可疑类

a. 被分类的信贷资产为信用贷款的,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的天数为91(含)以上,360天以下。

b. 被分类的信贷资产为保证贷款的,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天数为181(含)以上,360天以下。

c. 被分类的信贷资产为抵(质)押贷款的,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天数为361天(含)以上。

d. 表外业务垫款91天(含)以上。 损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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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被分类的信贷资产为信用或保证贷款的,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天数为361天(含)以上。

b. 符合“一般企业”规定的被认定为损失条件之一的贷款。 小企业信贷资产逾期天数对分类结果的影响 贷款 方式 信用 保证 抵押 质押

30天内 31天(含) 91天(含)181天(含)(含) 90天以下 180天以下 360天以下 关注1 正常3 正常3 正常3

次级1 关注2 关注2 关注2

可疑 次级1 关注3 关注3

可疑 可疑 次级2 次级2

361天以上

损失 损失 可疑 可疑

表外业务垫款30天内,分类为关注3 表外业务垫款31天-90天,分类为次级2 表外业务垫款91天(含)以上,分类为可疑。

B . 一般企业信贷资产 正常1

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良好,产品(商品)市场充分,企业处于成长状态,货款及时回笼,赢利能力较强。还款意愿良好,能正常还本付息,连续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被分类的信贷资产属于低风险业务,范围为:全额存单质押、全额凭证式国债质押、全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全额保证金项下授信业务、银票贴现、银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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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2

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良好,产品(商品)有市场。企业处于良好发展状态,利润继续保持增长。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能力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正常3

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较好。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比较好,企业与产品的生命周期已处于顶峰或开始下滑。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关注1

a. 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稳定性一般,对借款人的持续偿债能力需加以关注。

b. 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关注2

a. 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稳定性和所在行业一般,存在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

b. 借款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偿还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c. 借款人的主要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的未来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d.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e. 贷款的抵(质)押物价值下降,可能影响贷款归还;保证人与借款人有关联关系,可能影响保证责任的履行。

f.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0天以内的贷款或已发生表外业务垫款。或连续逾期3期(含)以下的抵押贷款。

关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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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效益、经营性现金流量连续下滑,存在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

b. 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本息偿还的变化。

c. 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问题,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d. 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等)

e. 贷款的抵(质)押物价值下降至低于贷款发放时的评估价值,可能影响贷款归还;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负面变化,可能影响保证责任的履行。

f. 本金或利息虽未逾期,但借款人还款意愿差,或有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

g.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1-90天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以内,或连续逾期3-6期(含6期)的抵押或按揭贷款。

h. 借款人直接关联公司的贷款被列为次级或以下。

i. 借款人涉及对其财务状况或经营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 j. 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被列入次级或涉及重大诉讼。 次级1

a. 借款人目前的还款能力不足或抵押物不足值,存在影响贷款本息足额偿还的明显缺陷,如果这些缺陷不能及时纠正,银行贷款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大。

b. 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和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c. 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次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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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b. 借款人经常出现巨额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 c. 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d. 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 e. 借款人有重大违法经营行为。

f. 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h.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的贷款或表外垫款31天至90天。 可疑类

a. 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 b. 借款人实际已严重资不抵债。 c. 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d. 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e. 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f. 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g. 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本息。

h. 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垫款91天以上。 损失类

a. 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28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b. 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臵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90%

3.3 分类中需注意的特别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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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低风险授信业务。凡符合低风险的授信业务,如全额存单质押、全额凭证式国债质押、金融债质押、黄金质押、金融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全额保证金项下授信业务、银票贴现、银行保证、中国出口信用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授信业务逾期未超过90天、操作手续合法合规,可划为“正常3;否则要根据风险程度至少分为“关注2(含)以下(如出现项目严重超支、设计变更、建设工期延长、资本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等)

B.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项目贷款。该类贷款,应综合贷款期限、预期效益、项目按计划进行情况、现金流量与预测数是否一致、能否保证贷款如期偿还等因素来评估贷款的风险程度,各方面情况正常,预测经济效益可以实现的,可归为“正常1”或“正常2;出现了重大不利于贷款偿还因素的,最高划为“关3(含)

C. 资本金不到位。借款企业有虚假验资、抽逃资本金或资本金未按约定到位情况的,分类结果下调一级。

D. 银团贷款。银团贷款原则上参照银团牵头行对该贷款的分类结果、参与行的分类结果不高于牵头行。

E. 集团下属企业。子公司在财务、经营上有高度自主性和独立性、可直接分类;如子公司与母公司关联程度较高、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性强,在分类时要对子公司分别分类,原则上子公司分类结果不得高于母公司(子公司贷款有足值、易变现抵(质)押品的,不在此限)

F. 关系人贷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所发放的贷款,如贷款条件优于一般贷款的最高划分为“关注2

G. 违规贷款。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未经正常贷款审批程序而形成的信贷资产,至少归为“关注2(含)以下。

H. 挪用贷款。凡属挪用贷款,即使从眼前看贷款的偿还还有充分保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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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归为“关注2(含)以下;如属明知借款人会挪用仍发放的贷款,结合被挪用贷款的用途,至少划分为“关注3(含)以下。

I. 借新还旧贷款。需通过借新还旧,或者其他融资方式偿还,至少划为“关2(含)以下。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至少划分为“次级1(含)以下。

J. 重组贷款。重组贷款是指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重组贷款至少分为“次级类”;重组后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划分为“可疑类”。重组后借款人经营性现金流量确实可以完全满足还款要求,并经过六个月观察期后或正常分期归还本金两期以上、付息正常的、可不再视为重组贷款、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以盘活为目的而追加投放的新增贷款最高仅可划入“关注类”

K. 担保贷款。多户企业贷款由同一保证人给予担保,如保证人对其中一笔到期贷款不予代为偿付的,则由该保证人担保的贷款分类均应下调一级。

L. 信贷资料缺失。对借款企业信贷档案资料缺少,导致无法了解借款人的借款合法性、经营状况、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项目进度状况等情况时,对分类判断造成影响的,分类结果至少下调一级。

M. 表外授信业务垫款。根据垫款金额和担保方式,参照表内贷款十级分类相应档次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4.四大分类工具

4.1 财务分析 4.1.1财务分析的内容

在风险分类中,对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分析是财务分析的核心,但偿债能力并不是孤立的,它和借款人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资金结构以及现金流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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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密切相关,同时还需要借助一些指标比率综合分析,以全面反映借款人的财务状况。需要分析的基本财务指标有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应收账款率、存货周转率等,在实际操作中,还需尽可能结合其他财务指标,全面分析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4.1.2 财务分析的要点。

A.通过内部比较,掌握借款人财务数据变化的真实情况。财务分析不只是数字、比率和百分比的简单计算,更多的是需要分析这些财务数据形成的原因和未来变化趋势。我们可以将同一企业目前的财务数据和过去的、预期未来的相比较,研究其中的变化构成,以判断一定时期内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有所改善或恶化。在分析当中,不必过于关注某一时点的财务数字和比率,而更应关注其一段时间内的变化情况。如存货的增加,有可能是销售良好,囤积原材料,也有可能是产品滞销,成品堆积。

B.通过外部比较,把握借款人实际经营情况。不同行业的企业财务指标差异很大,即使同一行业,由于成本差异,相关指标也会出现较大差距。因此,在财务分析中联系企业的业务类型以及企业本身的情况,避免单凭经验对所有行业不加区别。在具体的分析经营状况时,要将一个企业的比率与相似情况的企业比较,或与同期的行业平均水平比较。这样才能使我们更加准确地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C.技术性分析和阐述行分析。财务分析是通过技术性的计算、处理和阐述来分析、判断借款人的财务优势和劣势,这就要求分类人员具备透过数据看问题的能力,因此,分类人员必须学会把数据结合到当时的经济、政策背景去分析。

4.1.3 损益表分析

损益表是根据“利润=收入-费用”原理编制的,反映借款人在一定时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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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成果的报表。损益表的相关项目的变动会影响资产负债表上很多数据。如净利润发生变化,期资产负债表上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等相关项目也会随之改变。

在分析中我们首先要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分析。具体的如何确认分析,在这里就不详细探讨了。需要强调的是,在确认收入的具体分析时,分类人员意识必须考虑到损益表销售额所反映的不一定是已经收到的现金,对于制造商、批发商和服务商来说,销售额往往体现为赊账,而零售商通常为现金;二是需要把销售额和销售产品的价格和数量结合起来综合分析,才能比较客观的评价企业的真实销售情况。

其次是损益表的结构分析。所谓的结构分析,就是以会计报表中某一总体指标为100%,计算其各组成部分占总体指标的百分比,然后比较若干连续时期的各项构成指标的增减变动情况。结构分析法除了用于单个企业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分析外,还经常用于与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分析。不同企业由于其生产经营规模大小、企业建立时间长短等各因素的不同,销售收入、营业利润等数额也会相差很大,不宜直接相互比较。利用结构分析法就可以将不能比较的绝对数转化为可以比较的相对数,就可以对不同企业之间的各项经营指标进行分析评价。需要注意的是损益表各项目之间一般都有一个正常的、合理的比例关系和结构,分类人员在对损益表分析中应对内在结构的异常变化引起高度重视。

4.1.4 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负债表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原理编制的,反映借款人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

资产负债表的三个基本项目是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首先进行项目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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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对资产进行分析中,我们一是在货币资金流入流出分析中要清晰地认识到企业是否持有大量的货币资金并不是我们发放贷款的依据,一旦问题出现时,货币资金会很快“消失无踪”。要想更加准确的情况,必须关注企业货币资金账户中的平均余额和货币资金的流量和流向;二是在分析短期投资是要注意企业年复一年在短期投资科目反映的投资应纳入长期投资可虑;在分析应收账款时需注意审查借款人提供的应收账款清单,其中重点关注应收账款的账户分布、账龄结构等问题,以确定应收账款的有效性。一般而言,应收账款的客户基础越多元化,账龄越短,其收回的可能性就越大。分类人员必须了解应收账款的数额并不总代表借款人可以取得的现金数额。三是在分析存货是必须关注三点:a.存货的适销性,就像应收账款面临变成坏账风险一样,存货也面临卖不出去的风险。我们必须了解其存货的性质及其价值,根据产品类型的,存货的价值和适销性也各有不同。b.存货的计价方式,是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移动平均、还是按个别计价法计算存货成本,不同的计价方法会对产品成本产生较大差异。c.必须关注存货的构成,即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在存货中所占的比例及其变动趋势,以具体分析借款人真是经营状况。四是分析固定资产时需注意三点:a.注意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不同的折旧方法和折旧额不同,对当期净收益的影响也不同我们要知道,与损益表上其他支出不同,折旧是一种非现金支出,企业并没有为这项支出支付现金,它只是在购买固定资产的时候支付了现金。b.要注意评估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能力和专门用途,包括固定资产闲臵、固定资产的技术能力状况如何,是否需要技术改造。c.意固定资产的权属问题,需要企业提供有关证件以确定固定资产的所有权。

B.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等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长期投资等长期负债。我们在对负债进行分析中,一是在分析借款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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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有的借款人为取得银行的信任,刻意隐瞒巨额借款,不在账面上直接反映,但我们可以从它的财务费用中或利息的支付过程中发现。有的企业付息时不从财务费用中反映,特别是一些私人借款,就很难寻根问底,只能通过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寻找有关信息或通过外部调查取得;在分析应付账款时,应将应付账款与存货结合起来分析。应付账款占用期往往比存货短,但这两项账目的百分比变化基本上遵循着同样的轨迹。当存货的数量下降或上升时,应付账款的数额也应当相应地下降或上升。否则分类人员就应当具体了解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异常情况,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是否出现问题等。在长期负债分析时要注意长期负债作为企业非流动资产的资金来源,在给企业带来更大获利能力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如果企业有良好的发展前途,在充分考虑长期负债的还款期限的基础上,利用长期负债进行非流动资产投资是可行的,反之就会产生极大的风险。

其次进行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分析,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分析分为资产结构分析和资金结构分析:

A.资产结构分析。资产结构是指各项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在分析时,一定要注意资产结构的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的比例大致相同,如果存在较大差异,就需做进一步分析。

B.资金结构分析。资金结构是指全部资金中负债和所有权益所占的比重以及相互之间的比例关系。企业资金主要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借入资金,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二是自有资金,即所有者权益。资金结构不合理,经济基础就虚弱,无法抵御各种风险,偿债能力就低。在分析时要注意两点:a.般来说,长期资产应由长期资金和所有者权益支持;短期资产应由短期资金支持;b.从经营风险水平看,所有者权益的数额至少应能弥补其资产变现时可能发生的损失。这是因为,不能全部收回应收账款或固定资产的提前报废,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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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借款人的资产带来损失,从而增加经营风险。如果所有者权益在整个资金来源中所占比重过小,不能完全弥补其资产损失,那债权人所投入的资金将会受到损害。

4.1.5财务比例分析

A.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就是获取利润的能力。一般来说,盈利能力越强,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就越有保证,贷款风险就越小。在分析时应结合损益表的结构分析,综合评价借款人盈利能力高低、变动情况、引起变动的原因及其对借款人未来偿债能力的影响程度。主要有一下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a.销售利润率(毛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该指标主要分析企业产品销售成本控制情况,比率越高,表明取得同样的产品销售收入的产品销售成本越低,销售利润越高。但有时上升可能是通货膨胀带来的,分析是需注意。该比率下降可能反映申请人销货方面的困难、生产上的无效率和存货的囤积,分析中要对相关项目进行综合;

b.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该指标反映申请人营业利润占销售收入净额的比重,营业利润越高,说明申请人营业活动的盈利水平越高。相对于销售利润率,该指标侧重于反映申请人费用控制能力;

c.净利润率=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该指标越大,表明每元产品销售收入净额所取得的净利润越多;

d.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理费用+财务费用),该指标反映每元成本费用支出所能带来的利润总额,比率越大,说明同样的成本费用能取得更多的利润。

B.营运能力分析。营运能力是指借款人资产周转速度所反映出来的借款人资产运用效率,他不仅能反映资产管理水平和资源配臵组合能力,而且也影响着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主要有一下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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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资产平均余额,该指标用来分析申请人全部资产的使用效率。比率越高,说明申请人资产经营效率越好,取得的收入越高,管理能力越强。

b.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净额(一般以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代替)/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包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但已贴现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内),该指标反映申请人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周转率越高说明申请人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越快,流动性越好,有助于提高申请人的短期偿债能力,在分析中要注重查看应收账款是否过于集中于某个客户,或账龄达到120天以上,出现这两种情况,都说明应收账款收回风险大;

c.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该指标反映申请人的经营效率。存货周转率越高,说明存货从资金投入到销售收回的时间越短。在营业利润率相同的条件下,存货周转率越高,获取的利润越多。过快的存货周转率,也可能说明申请人没有足够的存货可供耗用或销售,从而失去获利机会。分析中要结合存货结构变化以及存货计价方式的实际情况。

d.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资产平均余额,该指标反映申请人资产综合利用效果。比率越高,说明申请人资产利用效率越高,利用资产创造的利润越多,盈利能力越强,营运能力就越强。

C. 长期偿债能力分析(杠杆比率)。杠杆比率是衡量企业的股东和债权人各自承担的风险水平的尺度。借款人长期偿债能力评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偿债的义务看,应包括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二是从偿债的来源看,应该是借款人的经营利润。毕竟借款人在正常情况下,要通过经营活动而不是变卖资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借款人经营状况不佳、盈利能力不强,就应该考虑收回贷款或至少不再提供新的贷款。主要有一下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a.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该指标反映资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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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对债务人而言,数值越低风险越小,一般应低于70%

b.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该指标反映所有者权益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比率越低,表明申请人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但不宜过低,过低则表明申请人发挥负债的财务杠杆作用能力不强,影响企业盈利;

c.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该指标反映申请人偿付利息的能力。倍数越高,说明其支付利息费用的能力越强,一般应高于1.



D.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流动比率)。流动性是体现借款人偿还流动负债以及使用现金或把流动资产变现以维持经营活动的能力。影响短期偿债能力的因素很多,但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关系以及资产的变现速度是其最主要的方面。分析时要特别注意一定时期内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主要有以下几种,可根据需要选用:

a.流动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该指标反映每元流动负债有多少流动资产作为还款保证。比率越高说明申请人拥有较高的营运资金可用于抵偿短期负债,其可变现资产金额大,债权人遭受损失的风险小。但比率过高则显示申请人流动资产占用过多,影响资产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还可能是应收账款和存活过多。在分析中要注意流动资产结构、周转情况以及季节性生产与融资和现金流量的的匹配情况,不用行业的流动比率差异性较大。一般情况下至少保持在1-1.5之间才表示企业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但有很多运作良好的企业,电力企业,流动比率虽远低于1-1.5,其基本都具有较好的还款能力。因此分析中要避免单凭经验对所有行业不加区别。

b.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代摊费用)/流动负债,该指标一般作为流动比率的辅助指标,反映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的资产对短期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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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程度,但其未考虑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和期限,在分析中可结合分析应收账款的帐户分布和账龄结构。该比率一般以1为宜,过高则说明申请人拥有过多的速动资产,可能失去一些有利的投资或盈利机会;偏低则说明申请人短期偿债能力存在问题;

c.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一般来说,营运资金越多,对申请人短期和长期资产支持越大,应注意该指标的多少需与销售额、总资产或其他变量结合起来综合评价才更具实际意义。

在进行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是,除观察相关比率和现金流量的变化外,还应对不同会计期间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防止申请人弄虚作假。

4.2 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中的现金,既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也包括现金等价物。现金等价物指期限短(一般在三个月以内)、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债券型投资。现金流量分析一般依赖于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过程,是将权责发生制的收支损益调整为收付实现制的现金收支过程。一般来说,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计算比较简单;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计算比较复杂,通常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计算公式: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在实际的调查中,有的借款人未能提供《现金流量表》给我们分析带来不便,需要我们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他附注自行编制《现金流量表》,测算的方法有直接法、间接法和估算法等几种方法,在分析中可灵活掌握运用,不同的测算方法取得的测算结果可能有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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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分析方法 现金流量分析方法有结构分析法、趋势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

A.结构分析法。通过对现金流量组成结构进行分析,主要观察总现金流量变化是因为哪种活动现金流量引起的,同时延伸到对每种活动中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进行分析。

a.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分析中一般将经营活动所提供的现金流量作为评价企业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好坏的重要指标。分析主要有:Ⅰ.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进的商品、接受劳务付出的现金进行比较。比率大,则说明申请人销售利润大、销售款回笼良好,创现能力强;Ⅱ.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总额比较,可大致说明申请人产品销售现金占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的比重大小。比重大,则说明企业主营业务突出,营销状况良好;.将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上期比较,增长率越高说明申请人成长性越好。

在分析需注意,经营亏损与现金短缺并不是一一对应。如申请人某以时期亏损10万元,同期计提折旧12万元,此时仍有2万元的现金增加。因此阅读现金流量表不仅要分析其经营亏损数额,还要分析其项目构成,以正确掌握申请人现金的增减情况,利润和现金流量之间的差值是分析的重点。

b.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当申请人扩大规模或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时,需要大量的现金投入,此时的现金流量为负数。投资显效,将会产生现金净流入以偿还债务。因此分析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应当结合企业的投资项目进行。在分析中要注意如果申请人出现生产经营规模扩展过快,对非流动资产的购臵超过了其通过经营活动或外部融资渠道筹得的现金数,就可能是其原有现金减少,陷入困境。

c.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在分析当中要结合申请人的目标资本结构,结合实际,评价举债筹资的风险和收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越大,说明申请人面临的偿债压力也越大。但净流量来源于申请人吸收的权益性资本,则不仅不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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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偿债压力,反而会增强资金实力。

B. 趋势分析法。就是选取申请人最近几期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其现金流量变动趋势,进而分析企业财务状况。具体有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横向比较是对现金流量表中每个项目的本期与几期金额进行对比,揭示差距;纵向比较是将各期报表换算成百分比形式,再逐项比较个项目所占比重的发展变化趋势。

在趋势分析中,要注意对比相关历史数据,把握申请人及主营产品的生命周期,结合经济活动的一般规律进行综合分析。

C. 比较分析法。a.与损益表比较分析。Ⅰ.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比较,以了解申请人利润的质量。也就是每实现1元账面利润中,实际有多少现金支撑,比率越高,利润质量越高。测算中净利润指标应剔除投资收益和筹资费用。.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收入比较,可以大致说明申请人销售回收现金的情况及企业销售质量。比重越大,说明销售收入实现后所增加的资产转换现金速度快,质量高。Ⅲ.将分得股利或利润及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得到的现金与投资收益比较,反映申请人账面投资收益的质量。 b.与资产负债表比较。通过与资产负债表有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可以更为客观地评价申请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Ⅰ.与偿债能力比较分析。因流动比率中包含了呆滞的存货、难收回的应收账款等,虽是资产,却不再具有偿付债务能力。因此,仅用流动比率等指标分析申请人的偿债能力往往不够全面。可结合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相关指标的对比分析:Ⅱ.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流动负债之比,反映申请人经营活动获得现金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比率越大,说明偿债能力越强;Ⅲ.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全部债务之比,可以反映申请人用经营活动所获得现金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比率越大,说明其承担债务能力越强。

4.3 非财务分析 非财务分析是指对财务之外影响贷款偿还的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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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的过程。非财务分析应与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和担保分析相互印证、相互补充,以更全面、更客观地预测和动态评估贷款风险,科学确定贷款分类结果。

4.3.1 非财务风险分析的基本内容 影响贷款偿还的非财务因素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多种多样,我们在分类中应主要对行业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还款意愿以及我们银行的信贷管理等因素进行分析。

A. 行业风险分析。行业风险分析包括行业成本结构、行业生命周期、行业与经济周期关系、行业依赖性、产品替代性和行业政策等。分析的要点是借款人在行业内部竞争中所处的地位如何?是居于新兴、成熟、衰退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借款人所处行业有何影响等?

B.经营风险分析。经营风险分析是对借款人经营特征以及采购、生产、销售等重要经营环节的风险程度分析,与行业风险反映行业整体共性风险不同,经营难个风险反映借款人独特风险。内容包括借款人经营特征分析、采购环节分析、生产环节分析、销售环节分析、投融资和缴纳税费环节分析等。分析要点有:借款人是否守法合规经营?生产是否正常、设备利用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生产技术与工艺在同行业中居于何种水平?产品质量与环保指标是否符合标准与规定?生产规模扩大是否可行?原材料来源是否充足、采购渠道是否有保证?产品是否符合市场需求、销售是否正常?是否拥有自身的销售网络?投融资是否出现异常等?

C.管理风险分析。管理风险分析只要从借款人的组织形式、法人治理、管理者素质和经验、管理层的稳定性、员工队伍、关联交易、财务管理水平、法律纠纷、自然社会等方面进行分析。分析的要点是借款人组织形式是否发生不利变化?股份结构、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以及管理与决策制度是否发生不利变化?管理层尤其是主要决策者与经营者的素质和品德是否对还款能力造成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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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与关联人之间的经济行为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未了结或潜在的民事、刑事诉讼以及行政处罚?抵御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的能力如何?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补偿机制等?

D.还款意愿分析。还款意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层或决策层的信用意识和法律意识,以及与银行的合作感情。在评估分析借款人还款意愿时,首先可以通过征信系统查询和信贷档案记录的还本付息以及借款合同履约记录;其次要关注其与供应商等债权人的合同履约与还款情况;最后还要辅助参考贷款人于借款人之间的合作态度与关系,主要分析借款人是否将银行债务列为优先偿还顺序。

E.银行的信贷管理分析。很多实例反映出一些贷款不能及时、全额收回,很大程度上在于银行对贷款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影响贷款偿还的信贷管理因素主要有: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高级管理人员和信贷人员控制风险的能力;信贷内控制度的完善程度和执行、监督情况;贷款档案管理水平;信贷操作的规范程度等。分析的要点包括贷款审批与发放、支付是否合法、合规?借款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贷前调查事实是否清楚?贷时审查是否严格把关?贷后检查是否监督到位?贷款发放与支付是否符合要求?信贷档案是否完整、规范?资产保全、贷款催收与债权主张或诉讼是否按规定执行,抵债资产的获得与管理以及处臵是否符合规定等



4.4 担保分析

贷款担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响对贷款质量的判断。特别是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无法满足还款需求时,贷款担保往往从次要还款来源变成直接、现实的还款来源。因此,银行在贷款分类时,有必要对贷款担保的合法有效性和充足可靠性进行认真评估和分析。目前,我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贷款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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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

贷款担保分析的要点包括借款合同的有效性、担保合同的有效性、贷款担保的充足程度、执行贷款担保的难易程度和银行对贷款担保的管理。

4.4.1 保证担保分析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定

A.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分析。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我国法律对保证人作了限制性规定。如国家机关或者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或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能保证人等,具体可以通过网络等进行查询。

B.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和债券人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保证合同应当载明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

C.主合同变更的影响。主合同变更对担保债权的实现影响巨大。保证期间,银行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如银行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加重了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D.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担保法》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行使保证权力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时免除保证责任。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一律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E.保证人代偿能力。保证人应当具有代偿能力。与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分析方法一样,对保证人代偿能力也要依据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非财务分析和担保分析的结论进行判断。对于以小保大、以弱保强、以子保母、相互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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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担保档次应适当降低。

F.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愿。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愿,主要通过查阅保证人履行保证协议的历史记录获取。不具备代偿能力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愿相对较差。

G.保证担保的实现。在保证期间,贷款逾期未还,或贷款虽未到期但借款人违约使用资金、借款人行为对贷款偿还产生实质行损害时,银行按约定,采取以下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直接或间接从保证人账户中扣款;发放催收单,保证人签章后收回回执;通过协商或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方式执行;变更保证合同。

4.4.2抵押担保分析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规定

A.抵押物的合法性。法律对可以充当抵押物的财产和不可充当抵押物的财产作了明确规定,分析中要严格区分。还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以国有企业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做抵押的;以集体财产做抵押物的;以在建工程抵押的以划拨土地抵押的;以海关监管进口货物抵押的抵押的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分析。

B.抵押物登记情况分析。抵押物是否依法登记,关系到抵押合同的是否生效、生效时间和债务清偿顺序等重大事项,分类人员在贷款风险分类时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C.抵押物的变现能力。不具备变现能力的抵押物,无论其具有怎样的性能与价值,无论抵押率多低,都不能算作优质的抵押物。变现能力高低要取决于用途、市场需求和市场条件。

D.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和抵押率。抵押率受抵押物价值、市场价格、贷款期限、经济环境、变现能力等综合因素影响。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只是一种理想的变现价格,但他很大程度上左右着抵押率的高低。因此,银行在对评估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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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分析中,必要时进行再评估,使估价能够基本符合抵押物的市场实际价格。

E.抵押物的保管。抵押物的使用会产生损耗,会因保管不当减少价值。在贷款发放后,银行要对抵押物的保管、使用和实际价值不断进行检查,当抵押人的行为足以是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补充新的抵押物。

F.抵押清偿顺序。同一抵押物向多个债权人办理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抵押物先登记的先于后登记的受偿;未登记的抵押权人受偿完毕后余款部分按一般债权人先后顺序受偿。从控制贷款风险的角度出发,我们银行应取得第一抵押权。

G.抵押权的实现。贷款到期未受清偿的,抵押物所有权不能直接转移至我们银行,银行实现债权的方式主要有:一是协商方式,通过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或者转为抵债资产;二是强制方式,协商不成,通过仲裁或诉讼强制处分抵押物变现受偿或者转为抵债资产。

4.5 担保分析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A.关于担保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问题。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借款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贷款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贷款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一半。

B.关于拖欠税款、工程款、租赁权与担保权的清偿顺序问题。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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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臵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臵权执行。

《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司法解释为6个月)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拍卖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认定,建筑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抵押权实现时,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物的受让人只能取得附有租赁权负担的所有权。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在实现抵押权是,抵押权人有权要求解除租赁权。

因此,分类人员在尽兴担保分析时,一定要分析借款人的完税情况、建筑工程工程款的偿付情况以及租赁关系对抵押物变现的影响。在这些方面存在问题的,要降低担保物的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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