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米芾《论书帖》 宋·米芾《论书帖》 宋 米芾 《论草书帖》草书 <草书九帖之五。此帖亦名《张颠(癫)帖》、《草圣帖》、《论书帖》等。墨迹纸本 纵24.7厘米 横37厘米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随笔一则。是米芾一段评论草书的手札。约书于北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此为米芾“九帖”之一,9行65字,纵24.7厘米,横37厘米。台北故宫博物院藏。钤有“内府书印”二半印、“陈定”、“王鸿绪印”。米芾的草书取法晋人,从这幅草书中,可以品味出其对草书的见识。作品字里行间流露出米芾书法颠放舒展的独特风格,我们可以看出米芾在学习古人书法方面所下的功夫。他的草书虽不如他的行书那样气势开张,但也不同凡响。此帖书法雄浑高古,跌宕多姿,大小疏密,错落有致,有篆籀意,充分体现出米芾恃才傲物的个性和非凡的书法才能。其中“草书若不入晋人格,辄徒成下品”为米芾重要的书法观点。释文:草书若不入晋人格。辄徒成下品。张颠(癫)俗子。变乱古法。惊诸凡夫。自有识者。怀素少加平淡。稍到天成。而时代压之。不能高古。高闲而下。但可悬之酒肆。(*)光尤可憎恶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f96e5e783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