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的区别 a、支配权是指权利主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支配权的特点:1、客体是特定的;2、权利主体是特定的;3、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4、实现权利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作为;5、具有排他效力。支配权常常是确认之诉的对象。(注:民事诉讼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即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 b、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属于典型的请求权。请求权因基础权利的不同可分为: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人格权何身份权法上的请求权、知识产权法上的请求权。 c、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形成权必须通过行使才能产生效力,否则虽然权利人享有该权利,但法律关系不会发生任何变动。形成权具有下列特点:1、形成权的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2、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是故,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不得撤销);3、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4、形成权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间。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属于形成权。 d、抗辩权是指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如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 实战演练: 试分析本案例中涉及到的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各有哪些: 17岁的小何考上某大学计算机系,即前往乙电脑销售部购买新开发的电脑,有A、B两个类型,价金均为6000元,小何表示购买其一,先付300元作为定金,究竟买何种类型改日另行通知。小何回家后告知其父老何,老何甚感不悦,但念其学习需要,就勉为承认,并表示让小何自己决定买何种类型的电脑。小何与友人商议后,通知乙选择A型电脑。乙交付电脑后要求小何支付剩余款项,小何受领电脑后发现该电脑欠缺乙所保证的品质,经其父同意后遂拒绝支付剩余价款,后又打电话通知乙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还已经支付的价款。 17岁的小何考上某大学计算机系,即前往乙电脑销售部购买新开发的电脑,有A、B两个 乙对电脑享有所有权 类型,价金均为6000元,小何表示购买其一,先付300元作为定金,究竟买何种类型改日 另行通知。小何回家后告知其父老何,老何甚感不悦,但念其学习需要,就勉为承认,并表 (追认)形成权 示让小何自己决定买何种类型的电脑。小何与友人商议后,通知乙选择A型电脑。乙交付 (选择)形成权 电脑后要求小何支付剩余款项,小何受领电脑后发现该电脑欠缺乙所保证的品质,经其父同 请求权 意后遂拒绝支付剩余价款,后又打电话通知乙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还已经支付的价款。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fb791ba360cba1aa911da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