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种支配类型:暴力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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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urth Type of Domination Violent Domination



作者:刘明德;吴媛媛

作者机构:四川大学,成都610065

出版物刊名: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页码:45-50

年卷期:2016 2

主题词:韦伯;正当性;支配类型;阿伦特;暴力支配



摘要:韦伯的支配理论,是其政治社会学中最为人们所熟知的部分。基于支配的正当性,韦伯将其划分为三种纯粹类型:合法型支配、传统型支配以及卡理斯玛支配。既然有基于正当性基础上的支配关系,那么就有基于非正当性的支配关系。这种非正当性的支配会是以什么态样呈现呢?睽诸现实生活,我们发现,暴力几乎无处不在,既存在于政治生活中,也存在于经济活动中,学校、军队,乃至于家庭等各个场域。因此,基于马克斯·韦伯的正当性支配理论以及汉娜·阿伦特关于暴力的思考来探讨支配的第四种类型——暴力支配,主要从政治领域出发去探讨暴力支配的特征、运作、管理干部以及利弊等内容。通过对暴力支配的有关分析,为我国在建设和谐社会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导致的暴力,提供新的处理暴力问题的思路。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31385abe6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0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