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城建税怎么处理会计分录 企业缴纳城建税怎么处理会计分录?我们平常接触的比较多的税款就是增值税和房产税了,其他少见的税费大家可能不了解。但是不了解不是不存在的,有关企业缴纳城建税的会计分录问题,快来看看下文吧。 企业缴纳城建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根据.原规定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种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1994年税制改革后,改为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1)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除外) (2)补交的税款 (3)免抵税额 注意的问题: (1)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纳税人缴税的"非税"款项(滞纳金、罚款)、进口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作为计税依据的的"三税"税金只是看是否在本期缴纳,与税款所属期间无关.即查补税款也应作为计税依据. (3)免征或者减征"三税"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0c02435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