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我们常见的小税种,企业在核算这两个税的时候应当设置应交税费科目,然后在此科目下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计提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时,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计提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 1、当企业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时,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2、实际缴纳相关税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税 城建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应缴税额=(实缴增值税+实缴消费税)×适用税率 什么是税金及附加? 指的是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但并不包括所得税和增值税,月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核算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c545745eb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