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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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借阅图书可以提高图书利用率,为了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图书资源,应如何制定图书馆图书借阅管理规定呢?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图书借阅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图书借阅管理规定篇一

一、教职工借阅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可借阅。

2、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室内查阅。 3、每次限借阅刊量和期限为:教师不得超过3本,限期30天。如应需要,可续借一次。

4、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二、学生借阅制度

1、凡我校三至六年级学生均可到学校图书馆借阅。因受时间限制,可以整班借阅,具体由班级图书管理员负责。

2、借阅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班每次按班级学生数借阅图书,借阅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5、班级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作违纪处理。 三、学生阅览制度

1、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2、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3、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4、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


5、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6、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7、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8、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提供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9、阅览室开放时间及对象:

(1)开放时间: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注:下午1:50-2:30) (2)开放对象:周一为三年级阅览时间;周二为四年级阅览时间;周三为五年级阅览时间;周四为六年级阅览时间。 图书借阅管理规定篇二

1.图书馆对教师全天开放,对学生在规定时间开放。

2.严格执行图书管理规定,对图书要经常检查、整理、防潮、防火、防虫蛀,对破旧图书要及时修补和调整。

3.学生借阅图书应在图书馆室处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进入图书室。

4.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图书完好程度等情况。

5.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图书馆,归还时图书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

6.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依据赔偿制度赔偿。

7.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8.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9.图书馆不向校外开放。贵重图书不向学生借阅,只在图书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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