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场宣慰庙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一、财务监督和管理 (一)财务管理小组及职责 1、财务管理小组 财务管理小组负责人、会计、出纳的岗位分开设置。龙场村支部书记任该场所财务管理小组负责人,该场所其他成员一人任会计,一人任出纳,社会事务办主任任保管。账、钱、物以及支票与印章分开保管,单据、账本与报表专人负责。人员变动时必须办好移交。 2、职 责 (1)收 入:依法依程序,公开透明 庙会所得奉献资金清点清楚后,交出纳及社会事务办管理人员存入专户, (2)支 出:依法依程序,公开透明 一、庙会所得奉献资金的20%用于庙宇修葺。 二、庙会所得奉献资金的60%用于龙场村公益事业。 三、庙会所得奉献资金的15%用于临时事务所需经费。 四、庙会所得奉献资金的5%用于会计、出纳两人工资及村支两委管理人员经费。 涉及以上四条的,可以对应科目拟制报告,交由分管领导核实签字,出纳及社会事务办主任提款,会计记帐登记。 (二)财务监督小组及职责 1、财务监督小组 通过推荐和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法,成立财务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从信教群众中产生,但不能与财务管理小组的人员重合。 2、职 责 对龙场宣慰庙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财务监督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对每季度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并张榜公布。 (三)财务管理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的共性要求 财务管理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人员不能重复,要避免至亲关系,要协调好,保证群众负责,真正落实好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做到“团结—制约—团结”,从而促进龙场宣慰庙的财务监督管 理工作规范、民主、无矛盾。 二、清查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一)固定资产的大致范围 宗教活动场所的固定资产包括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宗教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等。资产清查,建立台账时,按以下科目进行: 1、房屋、建筑物: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等宗教活动场所的固 定资产。 2、机器、机械:电视机、冰箱、音响设备、乐器、影像设 备、电风扇、电脑等宗教活动场所的固定资产。 3、运输工具:农用车、摩托车等宗教活动场所的固定资产。 4、生活设备:锅碗瓢盆、桌凳椅柜、沙发茶几等。 5、文物资产:含一些书籍、影像、图片、物品等,虽无法确定价值,也要清查登记台账。 6、其他:各宗教活动场所本宗教特有的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及职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e84928cdc789eb172ded630b1c59eef8c79ab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