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碧山村民委员会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我村财务管理,推进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适应村级财务执行“村帐镇代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村财务管理的需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经研究充实修订如下: 一、 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预、决算年度与会计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预决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综合预算和专项预算,重要的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专项预算,专项决算;年度终了,必须编制综合决算。 3、村里零星公益事业(如村间道路等项目),均不得另设临时组织,其筹资款等一律列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核算。 4、预算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预算方案须在每年一月底前编制完毕,报镇财政所审核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议论通过,张榜公布,并于每年2月底前镇财政所备案(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 5、要做好财产清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由镇财政所根据村年度实际收支情况会同村两委详细编制收到决算,并将决算向村民(代表)公布和说明,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从监督。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杜绝多头开户,严禁开设存折户。 2、除1000元以下日常小额开支和差旅费、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报酬、补贴、福利、资金、向个人购农副产品及其它物资外,原则上实行支票转账结算。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八不准”原则,即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垫支;不准擅自出借公款;不准以集体资产为个人和外单位贷款提供担保;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设立“小金库”。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 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实行村级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即由村委负责人审审批。村级日常经费的支出1000元(含)以下由村委会负责人审批;支出1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由村两委审批;支出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由两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讨论研究通过,授权村委负责人审批;数额巨大的经费使用和支出100000元以上,必须在村两委会讨论研究基础上,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授权村委负责人审批,不准未批先付。 2、一切财务支出,都必须取得填制合法、内容齐全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名、证明人签字证明,村委负责人审批,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入账。 四、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1、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推选产生,成员3-7名,每届随村委会同步,任期三年。 2、开展民主监督,根据新《会计制度》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先审核后入账。报账前由村会计整理好原始凭证,记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交村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村委会提出,村委会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改进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主理财小组,经再审核通过后报镇财政所入账。镇财政所会计记账后将报表(公开)及时返还给村委会及民主理财小组备案。 3、民主监督工作每年不少于四次,尽可能做到每月审核一次。 4、村财务开支情况每季公开一次。重大开支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广大村民关注的开支,应专项向村民公布。 5、财务公开由镇财政所按照要求,提供资料,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后在村固定公开栏中进行张榜公布,并上报一份给镇财政所存档。 五、票据管理制度 1、统一使用《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统一收据》,严禁使用其它收款收据。 2、收据由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并建立收据领用登记制度,包括领用时间、数量、收据号码、领用人签名以及收回核销等内容。 3、村按票据领用的先后顺序开具收据,并将开具完毕的票据及时交镇财政所登记核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ed5b8fcc22bcd126ff0c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