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程和深度 高程和深度,有人认为都是指地面某点至平均海水面的垂直距离,是以同一平均海水面起算的不同称谓。认为高于平均海水面的为正值,叫海拔高又叫高程;低于平均海水面的为负值,叫海拔低又叫深度。实际上这种认识是不准确的。在海图和陆图上,高程、深度等概念的含义并不一样。 高程,泛指以平均海水面起算的高度。采用不同的平均海水面起算的高程,准确和实用程度是不会相同的。1956—1985年我国采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它是以青岛验潮站1950—1956年观测的潮汐资料计算出的平均海水面为高程起算面,由总参谋部测绘局与国家水利部门于1957年共同确定的,统一称作“1956年黄海高程系”。1985年以后,我国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它是以青岛验潮站1952—1979年观测的潮汐资料计算出的平均海水面为高程起算面,是1985年全国一等水准网布测协调组扩大会议决定的。它较前者科学、精确、稳定、实用,前者平均海水面比后者稍高,但差值仅为0.0289,故1985年前出版的地形图可继续使用。 深度,一般指低于深度基准面(即理论最低潮位)的高度。我国采用“1956年理论深度基准面”。它是比最低低潮面还要低的埋论数值,位于平均海水面之下。 从上可知,高程与深度不是以同一起算面起算的,高程起算面是平均海水面,全国是统一的。而深度起算面各个海区是不同的,都是比平均海水面低的理论数值,与平均海水面间的高差随着海区的不同而不同。潮差大的海区,理论深度基准面与高程起算面的高程差也大;反之,则小。理论深度基准面与高程起算面的高程差,在国家海洋局和海军航保部每年出版的《潮汐表》和海图上都有记载。 由于陆图和海图服务的对象、任务不同,因此它们的高程和深度的具体含义也不完全相同。 陆图上,高程和深度一般可理解为以同一高程起算面,即以黄海平均海水面起算的高度,高于平均海水面的为高程(为正)或称海拔高,低于平均海水面的为深度(为负)或称海拔低。但对于深度来说,还有比高的意义,即某点低于地面的高度。至于某点的注记表示的是深度还是比高,要根据某点与周围地形和具体注记来判定。 海图上,凡是陆地、岛屿上所注记的高程,与陆图一样都以黄海平均海水面起算的。但海图上还有两种高程,一种是以平均大潮高潮面起算的,各海区平均大潮高潮面是不相同的。另一种是以理论深度基准面起算的。所有的灯塔、灯标、灯柱及立标等导航标志,其高程都是以平均大潮高潮面起算的。凡是高潮时被海水淹没,低潮又露出的干出滩、干出岩、干出礁等,其高程是以理论深度基准面起算的。海图上的深度都是以理论深度基准面起算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4010f8d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