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兴仁市公办教师带薪脱产学习文件 一、强化思想认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要按照国家和省决策部署,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扎实做好2020年“带薪脱产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补充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二、明确职责任务。要严格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强化防控举措,创新招聘方式,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开展招聘工作,保证招聘完成率达100%。省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安排计划任务,制定《方案》,督促、指导各市(州)、县的相关工作。各市(州)统筹落实“带薪脱产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制定本市(州)“带薪脱产计划”教师招聘方案,督促、指导所辖县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具体落实中央和地方“带薪脱产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制定本县“带薪脱产计划”教师招聘操作方案。县级人民政府要对2020年招聘聘用、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任教的带薪脱产教师入编入岗、工资待遇保障和周转宿舍等问题作出明确承诺。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细化举措,明确任务。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加强与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带薪脱产计划”教师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精心分配计划,广泛宣传政策,吸引广大高校毕业生应聘。 (二)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动态管理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带薪脱产计划”,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性调整。 (三)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新聘用带薪脱产教师的经费保障、资金落实及管理等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补助所需经费由市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给予工资性补助,各地要统筹安排好带薪脱产教师中央工资性补助资金,确保带薪脱产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相关规定,认真核准各市(州)、县的“带薪脱产计划”教师招聘方案和操作方案,指导和监督教育部门做好招聘工作。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5724d075b0216fc700abb68a98271fe900eaf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