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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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药店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人力资源

店员要求:可以没有专业知识,但必须开朗、善于钻研、愿意学习,有上进心,有亲和力。 签合同:要想辞职必须提前三个月写书面的辞职报告,原因是招新人,工作交接。 二、考勤制度

不能迟到早退。迟到10分钟内扣10元。迟到1小时以内扣20元。迟到1小时以上或不打招呼,擅自休息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100元。 病假提前打电话。 事假要提前两天请假。 三、排班制度

销售排班:一天8小时班。如果是两班倒,按班次算提成。销售员分别计业绩,分别计算提成。店长等管理岗位,按全店的业绩算提成。 四、店长的职责

1 人员考勤,调配,亲自顶班。


2 每天检查缺货情况。也可分配给店员分别检查缺货情况。尤其是前100种的品牌和前100的优质品种。

3 定期检查卫生。

4 每天必须写一个成功的销售案例。大家一起探讨分享。可以写很成功的例子,也可以写个很不成功的'例子,比较分析,以找出自身的优缺点。

5 定期考试。一个月一次。考药物功能知识,用法用量,通俗名称。

6 亲自办会员卡。详细记录会员信息。每个月可以设几天为本店会员日,持卡会有优惠品种,打折。

7 定期做活动。活动策划。做为主要负责人,可以找老板商量,找店员讨论。活动所用的促销品、彩页都有亲自做。

8 帮助员工提高业务水平。 9 采购权。

10 每月月初,要把近效期、6个月之内的药品促销,处理掉。3个月之内的近效期药品必须下架,谁负责的柜台的损失谁负责。

11 负责每个季度的销售目标的完成。

12 一般店长工资是店员1.5倍。提成按所有店员平均提成的1.2倍。但必须是完成销售任务的前提下,大家拿到所有提成。 五、销售目标制定和激励制度

1、每个月的不一样。年初就定好。可以根据以往的销售情况。一般应该增长20%-30%。对应往年每月的销售情况。

2、完成销售任务,就按百分比拿提成。完成任务,按业绩与任务的比例算系数,重新计算提成。 例如:

完成任务100%时,各药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则发1000元提成。 完成任务80%时,各药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则发1000*0.8=800元提成。 完成任务120%时,各药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则发1000*1.2=1200元提成。 六、培训

1、要求员工每天学习店内几个品种的常用名、用法用量、功能主治、适用人群、不良反应。每月要考试。可以提前指定本月要考试的药品品类。 2、联系厂家培训人员前来讲课。

一、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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