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节水灌溉工程改造 建设地点:五里岗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俣合种植专业合作社范围内的水肥一体化整体建设。增加主管道、支管道、出水桩,对现有管道不合理处、不上水处进行改造。 一、设备选型:潜水泵、过滤器、PVC管、PVC管件、PE管件、增节口、球阀等所需材料,材料必须符合标准. 二、工程造价,付款与结算: 1、本工程预算清单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乙方本工程预算清单总造价的50%即人币币 元,大写: 元整.材料到场水泵过滤器安装完后,二日内,甲方于付给乙方工程预算清单总造价的20%即人币币 元,大写: 元整.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预算清单总造价的30%即人币币 元,大写: 元整. 1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日内进场地,工期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阴雨天及不可抗力的因素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续其总工期予以顺沿。因甲方协调及其它人为原因造成的窝工,甲、乙双方协调处理.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应派人员进行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工程安全,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对于乙方进场的材料甲方应协助保管。 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3、因乙方供应的管材质量和施工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返工,材料的消耗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程、规范和规定,确保施工安全,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工程施工 1、乙方应按国家办法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滴灌工程技术规范》。确保滴灌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增加主管道、支管道,按实际所需配备,但不可少于主管道1800米,支管道不少于1200米,每4—5个棚一个出水桩,每个出水桩阀门控制2—3个棚, 2 正常情况下不超3个。乙方确保甲方每个大棚前出水桩有水,并压力在(1kg)、0。1kpa乙方不做的大棚的毛管连接,只做大棚前出水桩,出水桩必须与支管连结。 3、乙方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方能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乙方应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可以将管道回填土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施工过程中,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及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的;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安装方案,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3)因甲方不能按期提出安装方案,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的。 五、竣工验收与保修 1、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应进行共同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指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3日内),经乙方同意后,可改日验收,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最终验收期超过乙方提出验收申请7日内,即本工程自动合格并认为已经移交。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66128eef5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