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事故纠纷中侵权责任的司法认定 宁佳 【期刊名称】《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6(031)003 【摘 要】从我国“驴友第一案”开始,公平责任原则作为一种衡平双方利益的裁判理由先后出现在各地关于驴友伤亡事故侵权案件的审判实践中,据此判令无过错的组织者或者同行者承担一定的补偿性的赔偿责任.这种不统一的适用导致了同案不同判、同判不同理以及同人不同责等乱象.公平责任在该类案件的适用不具有理论支撑与现实意义,无论是从法理价值上,还是适用条件上都得不到论证,且在社会经济发展、社会道德的发扬以及利益衡量这三个维度上,都存在一定的悖离.该类案件具备了引入自甘风险原则多重条件,不仅契合私法上个人意思自治的自由理念,而且从我国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也能看出对该原则适用的趋势.在借鉴域外相关规定以及结合自身现实的基础上,应将自甘风险原则的适用前提条件特定化、权利义务明确化、风险明示契约化,形成一套自甘风险原则具体适用的详细制度. 【总页数】9页(P58-66) 【作 者】宁佳 【作者单位】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资兴42340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F529 【相关文献】 1.图书馆开展镜像服务的著作权侵权责任认定与纠纷处理策略分析——基于立法和多起公益性图书馆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司法审判实践的思考2.竞价排名机制中搜索引擎服务商的侵权责任认定以中外司法实践对比为视角3.市场经营管理者商标侵权责任的司法认定——科奇公司与上海兴旺国际服饰城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4.公安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杀人与伤害——从故意杀人与伤害的本质区别看司法实践中认定依据5.聚合平台侵权责任的司法认定标准构建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72124a4730abb68a98271fe910ef12d2af9a92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