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学专业(030302)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况及培养要求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自2004年开始招收人口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收研究生的目的在于培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掌握现代人口学理论和方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同时也为具有更高的学术追求的学生打好专业基础。在两年半的培养过程中,学生必须在熟悉人口学及其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本学科知识、理论的有关发展脉络有全面的理解;建立至少两个方面的研究兴趣并对有关学术领域的基本研究方法和理论有所专精。学生必须满足学分要求并提交一篇有较高质量的学位论文,经审议后决定是否授予硕士学位。 二、研究方向 根据国内的学科发展现状及本系研究生导师情况,南京大学社会学系人口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训练暂定三个研究方向: 1、人口社会学; 2、人口统计学; 3、人口迁移与流动。 三、学制及具体安排 本专业为法学科专业,学制二年半,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在两年半五个学期的学习过程中,本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应按照以下程序和安排完成全部学业: (1)在第1-第3学期,完成学校和本专业所规定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学习,并通过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 (2)在一年的核心课程完成之后,本专业所有教学研究人员将在第二个学年初参与和完成对每一位学生的评估,并在此基础上与学生商定论文选题。学生将据此自己选修与研究有关的课程; (3)在第3学期至第4学期前半段,学生应按选题完成论文资料收集工作,包括田野调查和文献搜集整理工作,并在第4学期第8周之前完成并提交5000字以上的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第9周或第10周在所有人口学专业教师和学生面前作开题报告,所有人口学专业教师和同学有义务对开题报告提出建设性意见。研究生指导教师将在综合其他教师建议的基础上决定有关开题报告是否需要进一步修改;与开题报告有关的所有材料需交研究生秘书整理,并交系教务员存档,通过开题报告与正式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之间的时间间隔应在7个月以上; (4)在第4学期后半段与第5学期,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学生应当最迟在答辩的前两个月(一般为每年10月31日前)提交硕士论文初稿,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在答辩的一个月前完成全部定稿。 四、课程类别及学分要求 按南京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社会学院各专业准予毕业并授予硕士学位需修满34-36个学分。其中: 1、A类课程即公共基础课7-8学分; 2、B类课程即专业基础课6-7学分; 3、C类课程即专业课程10-12学分; 4、D类课程即选修课程10-12学分,其中4学分为本系本专业课程,4学分为本系开设的其他专业的B类和C类课程(如人口学专业选择社会学或人类学专业B、C类课程),2-4学分为外系开设的研究生类课程。 五、课程设置 目前我校规定的研究生课程除A类(公共基础课)以外,包括B类(专业基础)、C类(专业课程)和D类(选修课程)三大类。人口学专业的规定是:(1)专业基础课程6-7学分,设置人口理论与人口政策、人口统计学和社会政策研究等三门课程;(2)专业课程10-12学分,设置4-6门课程;(3)选修课程设置6-8门,共10-12学分。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人口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为: A类 1、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2学分) 2、马列原著选读(2学分) 3、英语(4学分) B类: 1、人口理论与人口政策(2学分) ; 2、人口统计学(2学分) ; 3、社会政策研究(2学分) ; C类: 1、人口社会学(2学分) ; 2、人口经济学(2学分) ; 3、人口资源与环境(2学分) ; 4、中国人口问题研究(2学分) ; 5、社会研究方法(3学分) ; D类: 1、社会统计分析软件(SPSS)(3学分) ; 2、现代人口分析技术(2学分) ; 3、中国家庭与人口问题研究(2学分) ; 4、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2学分) ; 5、人口迁移流动与城市化(2学分) ; 6、高级社会统计学(2学分) 六、期中考核制度 按照“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实施办法”(南研字(1996)10号)规 定,在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以后,需进行一次综合性考试。考核时间为二年级上学期末或下学期初,撰写“开题报告”之前。期中考核的结果和各类文本,与“开题报告”、课程学分,将成为硕士研究生获得答辩资格的必要前提。 硕士研究生的考核由各专业教研室负责,考核小组由教研室主任、研究生本人的导师,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81eb49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bef1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