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继续执行情况。 2、制订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管理贯彻实施。 3、帮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非政府调查研究活动,基本建设研报,制订或修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审查本企业制订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继续执行情况展开监督检查。 4、帮助领导非政府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升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非政府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省市施工队伍负责人和外省市施工队伍务工人员展开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非政府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管理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上岗上岗负责管理非政府开工和服兵役人员的安全教育。 6、创建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非政府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每半月非政府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突遇存有辨认出关键性事故隐患或违章统一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阻止违章,暂停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走施工区域。突遇存有关键性险情时,有权统一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走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步入 所划归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展开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辨认出事故隐患均应当核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到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盖章证实,非政府自查,按时限建议及时意见反馈自查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步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展开监督检查,辨认出不合乎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不予制止。 10、出席施工非政府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定意见,由基本建设人负责管理修正,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继续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出席生产例会,掌控施工生产信息,防治、预测事故出现的可能性,明确提出严防建议,出席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出席各种脚手架的加装环评,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全面落实化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c6524595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