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个人剖析材料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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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个人剖析材料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战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进一步提高广大政法干警思想政治素质的重大举措。

我是1988年参加工作,1990年加入党组织,在部队担任过排长、政治指导员、政治教导员等职务,现在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工作。

我作为一名普通党员,通过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自己能专下心来学习法治理念新理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性,把这次教育动变成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提高执法能力的过程,感到受益非浅。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现将本人在法治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剖析如下:一、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标准要求,以此为镜子,我认真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

对新生事物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

比如,在从部队向地方转变的过程中,自已的思想观念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停留在部队的工作模式下,未能及时地适应地方工作,对公安工作的根本职能理解的还不深、不透,制约了自身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精神状态还不佳。

作为维护全市稳定工作的职能部门,不论是工作的标准,还是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应该说都是很高的。

但自已因到新的单位,总觉得地方工作不象部队工作那样紧张,有一种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

在日常工作中,我在贯彻落实“严格、求实、创新、高效”的工作要求上还不够自觉,与这一标准相距甚远,工作中还有急躁情绪。 四是坚持学习还不够自觉。

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

由于忙于事务性工作,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


去。

在法律知识学习上还不够用心,法律素养还比较浅薄,知识结构单一,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深不透,研究思考问题不深、不细,理论联系实际不紧、不够。 五是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

我到110中队工作已近一年的时间了,还不能熟练地掌握与本职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办事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协调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是争先创优的意识不强。

我存有一种与事无争、平平淡淡才是真的思想,因而缺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胆工作的信心和勇气,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工作方法不够灵活,不能够很好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1、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不够。 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学习不够经常化。

对政治、法律知识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除集中学习和完成规定要求外,平时忙于工作事务,而放松对自己的学习要求。

虽然平时也在读书、讨论、写文章、投入也不少,但不能很好地掌握科学论的精神实质和科学体系。

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三个不良的后果。

一是只顾工作,不顾政治理论学习,导致了政治理论学习的放松;二是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对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缺乏深入了解,对经济知识缺乏系统学习,流于一知半解,影响了理论水平的提高;三是思想改造缺乏实践性,缺乏艰苦环境的磨炼,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思想与实践脱节,影响了理论学习水平的提高。

2、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责任弱化。

工作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上有畏难情绪。

在工作中有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致使自己的一些想法和意见不愿表达。

3、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

对公安工作业务限于浮于表面的了解,有的在需用时,才集中时间突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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