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安全档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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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室安全档案制度

监控室安全档案制度

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监控室安全档案制度 [2] 一、保密制度

1)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该知道的事,不打听;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材料,坚决不看。

2)严格执行借阅制度,不任意扩大借阅范围,安排专用的阅览室借阅,对需要出据档案证明的,要认真核对摘抄内容。

3)不得在档案阅览室,整理室接待亲友。

4)整理档案应在档案馆(室)内进行,档案人员一得将档案带


出档案馆,以防失密或丢失。

5)发现档案丢失,损坏时要及时报告。 二、查阅、借阅档案制度

1)查阅秘密档案,须经本级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2)查阅党委机要档案资料,须经本级党委负责人或党委办公室主任批准。

3)查阅绝密科技档案,须经主管总工程师批准。 4)查阅非机密档案资料,凭县级介绍信,可直接查阅。 5)本校教职工查阅本部门移交的档案,可直接到阅览室查阅。 6)室藏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时须参照本规123条办理借出手续,借出非机密性档案材料,由档案馆(室)负责人批准,借出的档案,限七天内归还。

7)经批准查阅的档案,需要摘录的`,应经档案馆理人员同意,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出据证明。

8)阅览室内禁止吸烟,不要大声喧哗,不准靠近阅档桌喝水。 9)利用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守机密,不得传播档案内容;要保证案卷的完整与安全,严禁拆卷、折叠、剪裁和涂改;要保证案卷清洁,不得弄脏,划道。

10)查档介绍信要注明查档人姓名、职务、政治面貌及所查内容。

三、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内的档案柜要同意编号,入库的档案要按大类有系统地上架排列,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有据,实行科学管理。

2)要护档案,在整理、搬移、上架和提供利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保持档案整洁,发现破损时,要即使修补。

3)要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强光、防虫、防鼠等“七防”措施,严格控制库内的温度,保持库内清洁,每月全面清扫一次。

4)档案库要实行专人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5)库房工作人员要熟悉与档案库有关的供水、供电、供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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