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家你,就是企业管理中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组成部分,应当按法定的程序编制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档案的创建,意义关键性,具备法律效力。 (二)安全生产管理就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中产生的完整资料,均在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之列于。 (三)安全生产档案的主要内容,包含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以及上级施行的各种文件。证照与批文,企业内部各种证照、文件、设计方案,措施计划,上级的各种安全总结,报告等。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会议通告、议程、打卡、记录及决议等;安全检查与自查,安全教育与培训,危险源与应急管理、职业卫生、事故处置、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实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等方面的完整资料。 (四)安全生产档案的创建,必须努力做到规范化。 (五)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应当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和建议。 (六)安全生产档案的调取与借书必须继续执行档案管理的规定,相同级别的档案按规定和相关手续及办法借书或调取。原则上完整资料严禁返回档案室(稽查部门除外,但应当办理严苛的借书相关手续)。 (七)安全生产档案秉持谁看管谁负责管理的原,谁遗失或烧毁谁负责管理,直到正数法律责任。 (八)安全生产档案必须必须为看管,努力做到防雷、防潮、防虫、防盗。 (九)安全生产档案的形式存有文字档案,音像档案等。文字档案最具有法律效力、影像档案则为关键的参放证据,而磁性材料因易改为而使其严重不足为证,故文件档案更应当很严看管。 (十)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技术部成立档案室,推行专人看管。档案看管年限为关键档案七年以上,通常档案五年以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779ad536f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