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方案 我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思想品德评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对学生进行德育评价的方案。德育评价包括两部分:一是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二是对学生个体思想品德的评价。学生个体思想品德的评价是德育过程的重要环节。制定本方案,通过考核评价,可以客观、公正、合理地衡量学生思想品德所达到的实际水平,引导学生正确评价自己和正确衡量别人,同时便于学校、教师检查教育效果,改进德育工作。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评价应贯穿知行统一的原则,它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认识考核评价和道德行为考核评价两部分。在具体操作时,思想品德认识的考核评价以思想品德课考核为标准,本方案则着重于道德行为的考核评价。 一、考核评价的原则 (一)知行统一的原则。知和行是相互联系的,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既要看学生认知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要看学生的行为表现,促进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二)正面教育的原则。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必须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既看一时一事,也看学生的一贯表现。认真发掘其优点,充分肯定其成绩,使评价成为激励学生进步的动力。 (三)全面评价的原则。评价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必须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德育纲要》、《广州市小学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做到校内外、课内外结合。 二、考核评价的方法 (一)思想品德认识考核评价以思想品德的考核为依据。 (二)品德行为考核评价按所达到的程度分优、良、合格、争取合格四个等级,通过定性、定量分析求出等级值。 (三)可采用学生自评或小组评、教师评、家长评相结合的办法。 (四)班主任可在学生自评或同学间的互评的基础上听取科任教师师意见,对学生作出综合性分析,给予评价。 (五)学生思想品德成绩计分方法: (六)思想品德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成绩×30%+品德行为考核成绩×70% (七)思想品德考核评价与操行评定和评选“三好“学生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获优级的可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的评选(第二学期末进行)。 (八)思想品德考核评价逢学期末进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f58c7186bd97f192279e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