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队财务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预算 1、社团各部门举办各种活动,应提前列出预算开支表,预算表应详尽、 清楚。 2、预算表一式两份,交各有关部门存档备查。 3、预算开支款应由有关部门及相应负责的副主席、主席签字方可生效。 4、预算开支遵循多退少补的原则,但一般不允许超支,特殊情况下酌 情处理。 (二)报销 1、社团报销开支项目包括: (1)社团办公费用。 (2)重大活动经费。 (3)社团干部参观、公派出差费用。 (4)其它批准的开支项目。 2、报销凭正式单据。白条、收款、收据等一律不予报销,单据必须有 经办人或经办有关部门部长签名。 (三)账目 1、社团设立独立账本,各有负责人纪录收支情况。 2、有关部门定期对账本,进行检查核对。 3、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应交接账本。 (一)社团所有资产登记造册。 (二)借出资产由有关部门开出借条,并负责保管归还。 (三)借出的物品要及时如数收回,归还时销毁借据。 (四)社团公有财务应加以认真保护,一旦有损坏丢失的情况,必须赔偿原物或相应数额的款项。 (五)各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时,要及时交接固定资本。 (六)社团公有物品一般不外借、挪用,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必须经主席批准。 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fff3f814228915f804d2b160b4e767f5bcf80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