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泰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09.01.15 • 【文 号】证监许可[2009]31号 • 【施行日期】2009.01.15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泰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31号) 国泰基金管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成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请报告》(国泰基销[2008]21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在深圳设立分公司。 二、分公司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国际商会中心1206、1208单位,经营范围:基金销售及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 你公司应当切实加强对分公司的管理,确保分公司守法经营,合规运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05e087f6a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