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供应商引入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新供应商的引入,保证采购物资质量,交付周期、合理价格,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因新产品开发、旧供应商所供产品严重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满足公司生产要求、替代及降低成本等情况需要开发的新供应商的管理。 2。2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委外加工的新供应商引入必须遵循本办法。 2。3客户指定的需引入的新供应商不在本规定之内。 3。定义: 3.1新供应商:是指因新产品开发、供应商资源开拓及降低成本等需要,新引进的全新供应商。 3.2合格供应商:是指通过评审和确认有能力正常供货的供应商 4、职责: 4。1 购买部负责组织技术中心、品质部选择和评价零部件、原材料及委外加工供应商;负责制订新供应商监查计划,建立供应商档案,并保存相关资料。 4。2品质部负责实施零部件、原材料及委外加工新引进供应商的监查、评估及量产后的供应商监查,负责形成审核报告,并跟踪验证。负责审核资料的保存及归档. 4。3技中心负责提供原材料、外协零部件等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负责零部件、原材料及委外加工供应商引入及量产前的监查、评估及实施。 5.新供应商开发需求的提出: 5。1供应商整改不力或所供产品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不能满足公司生产要求需要开发替代供应商的需求由品质部提出,新产品开发涉及的新供应商开发需求由技术中心提出,涉及拓展供应商和降低成本的新供应商开发需求由购买部提出。 5。2提出开发申请的部门填写《新供应商开发申请表》交购买部,购买部进行寻源,寻找到资源后由技术中心对技术要求进行确认、品质部对质量管控进行确认,采购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3资料评审 5。3.1供方调查表 购买部负责向新寻源到的供应商发放和收集《供方调查表》,调查表包括以下内容: (1) 供应商经营资格及能力 (2) 供应商认证情况及相关资料 (3) 供应商的产品结构 (4) 供应商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清单 (5) 关键(特殊)工序控制情况 (6) 主要分供方清单 (7) 供应商主要客户清单 (8) 供应商主要联系人清单有等 5.3.2证实性材料 除完整的《供方调查表》外,购买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交但不限于以下证实性材料: 供应商经营资格及能力。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税务登记复印件 (3) 新供应商组织架构图 (4) 质量认证证书 (5) 相关资质认证证 (6) 有害物质的检测报告 (7) 工厂的具体位置图 (8) 工厂近期公司简介 5.3。3购买部、品质部、技术中心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填入,《新供应商评审报告》资料评审汇总后购买部归档保存。 5.3.4资料评审中判定不合格时,则停止供应商的引入;判定合格时需在资料评审结论中注明是否需要现场审核。 5。3.5在资料评审时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原则 (1)新供应商必须有3年以上的专业经验。 (2)必须通过ISO9001及以上体系认证 (3)资料评审不合格如规模小、质量管控水平低、没有通过体系认证、关键工序能力不足、没有相关检测设备等不进行现场审核,供应商引入自动停止。 (4)购买部提供样品及技术要求进行询价,如果超出预期目标则供应商引入自动停止. 5.4新供应商现场审核 5。4.1购买部制定审核计划,组织技术中心、品质部SQE等相关人员对新引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073d9678d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