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制度 在党总支部和校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促进学校的不断发展。 一、教代会宗旨:当家作主,知无不言;分析利弊,积极建议;维护纪律,认真监督;一分为二,公正评价;下情上达,疏通渠道;协调关系,增强团结。 二、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对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并通过由校长办公会提出的办学方向和理念、岗位责任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核细则、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四、审议和决定有关教职工的重大事项。 五、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制度,根据其任聘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六、除特殊情况外,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学校大事皆由教代会讨论通过。 七、教代会前积极做好筹备工作,教代会后收齐材料,及时上报教育工会和学校归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2858609a75177232f60ddccda38376bae1fe05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