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纳税管理与核算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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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纳税管理与核算工作标准

1范围

1.1根据《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设置本岗位。

1.2本标准规定了财务部纳税管理与核算岗位的职能、工作内容于要求、工作程序、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等。

1.3本标准适用于财务部纳税管理与核算岗位工作。 2职能

在财务部主任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做好纳税管理与核算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按规定时间进行纳税申报,每季度对各项税金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3.2研究掌握税收管理政策,指导各岗位有关税金处理业务。 3.3负责对所有进项税发票的登记与保管,负责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与传送。

3.4负责接待与协助税务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 3.5负责材料稽核工作。 4工作程序

4.1每月1日完成IC卡抄税并打印IC卡抄税报表上报国税局。 4.2每月月初根据当月的收入额开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发票并送交省


公司财务部。

4.3每月10日前完成增值税电子申报报表的填报工作上报国税局。 4.4每月完成国税局运输费用抵税报表的填报工作。 4.5每月10日前完成上报电厂地税分局报表的填报工作。

4.6每月完成各种税金的缴纳工作,并检查是否有漏提漏缴税金的情况。 4.7每月参与材料稽核,完成原材料入库的核算与帐务核对,确保物资帐卡物相符。 5责任与权限

5.1掌握税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等,及时检查各岗位有关税金核算业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更正。

5.2掌握各项税金的计算依据、税率,正确计算公司应缴的各种税金,并保管有关计算资。

5.3负责各项税金的纳税申报工作及各项税金的检查工作,确保税金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协调省公司及税务部门有关税管工。 5.4负责增值税发票的开据与审核、进项税抵扣的审核及增值税专用计算机的管理。

5.5负责公司在用、在库或闲置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及计划审批工作,要求低值易耗品管理部门建立低值易耗品清册,掌握低值易耗品增减变动及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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