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监理工作除了投资、质量、进度目标控制、安全监理、信息管理之外,组织协调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内容。建设工程监理目标的实现,需要监理工程师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监理程序的有效执行,此外还要求监理工程师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通过组织协调,使监理目标的各方主体有机配合,使监理工作实施和运行过程顺利。组织协调工作包括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与业主协调,与承包商协调,与设计单位协调,与政府和其他单位协调等。 一、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协调 对于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在项目内部首先要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各类人员。人员配备上力求平衡,如需要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相结合,经验丰富老监理员的与刚参加工作新监理员的相结合。各阶段配备的土建监理工程师和水电监理工程师满足要求后,项目监理部需要设置一个合理的项目组织机构,现阶段一般采用是直线制组织形式,根据需要设定每个人职责,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如项目监理部定期组织的碰头会。项目监理部人员难免会犯一些小错误,这时总监理工程师不能一味的批评,应该多指点、多点评。在项目监理部出现矛盾时,总监需听取监理部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就利于协调好监理部内部关系,监理部人员的工作热情就会得到大大提高。 二、与业主的协调 现阶段业主大多是实行“大业主、小监理”,业主的管理人员往往比监理人员多,对监理员的干涉多,甚至会插手监理员的工作,不愿意把权力交给监理单位,这往往就使监理人员无权,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在建设工程目标的确定上压工期、压造价;在建设工程中变更多,有时不规范。这时,我们监理人员必须摆正自己的心态,应坚持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建设单位意图,利用工作之余做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业主与监理员之间的理解,以自己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工作作风影响和促进双方工作的协调一致。充分尊重业主,对于一些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先予以执行,然后再以适当方式解释。对于原则性问题,可采用书面的形式说明原由,以避免业主发生误解,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从而力争获得业主的好评。 三、与承包商的协调 监理对于承包商的工作具有监督权和指令权,但如何用好监理手中的权利,这就要求监理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的工作态度。与承包商的协调不仅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对于同样的一件问题,协调组织工作做得好与不好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不能让承包商认为监理工作就是挑刺的,在他们工作中设置障碍的,应该让他们认识到大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监理工作也是为了承包商提高自身的品牌,在市场中具有良好的口碑而服务的,大家工作是互相支持的,这样与承包商配合才能得心应手,承包商对监理工作反抗的心理会减弱,当遇到问题时能主动与监理沟通,能够听取监理方的意见,这样就有利于监理工作始终处于主动地位。 四、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在与设计单位的协调上,需要我们监理熟悉各种规范、规程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的知识,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图纸,在设计交底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及时按工作程序向设计单位提出。对于设计变更,应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及时发往承包商。 五、与其他方面的协调 对于与政府和其他单位协调,监理工作中遇到最多的就是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协调,这就要求监理平时要做好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交流和协调工作,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要督促承包商向有关部门报告。 总之,在工程工作中监理应以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始终遵“遵守、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监理原则。相信在这样的沟通协调和工作准则下,监理的工作可以正常有序的得以开展。 解汝鹏 2012.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36c7cb6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