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重点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2.01.26 • 【字 号】天政发〔2022〕9号 • 【施行日期】2022.01.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天政发〔2022〕9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重点任务的通知 天政发〔202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22〕9号)精神,现将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重点任务予以分解,请结合各自实际,主动加强与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沟通,紧盯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靠实工作责任,细化落实措施,确保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的150项重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请将任务完成情况分别于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和12月20日前报市政府。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4363c41dd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