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存在的劳动关系管理模式

时间:2023-01-01 20:40:17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进行劳动关系管理能迅速提高企业管理者劳动关系实际操作能力,理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和处理劳动争议,降低企业人事管理风险。

毋庸质疑,人力资源管理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各个专业模块如: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都已有相对成熟和成形的管理体系,而唯独使这些专业模块得以有效实施的根基——劳动关系管理,一直还没有相对成熟和成型的管理体系。

劳动关系管理模式不能照搬,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的。 我国目前存在的现行管理模式如下:

1. 所有从业人员与所在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公司将人事事务委托母公司代理为标志的劳动关系管理模式。

优点在于:既理清了内部的劳动关系,又便于发挥母公司专业职能部门的优,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品质。

缺点是:内部代理的沟通协调成本比较高。

2. 所有从业人员与母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子公司从业人员由母公司统一委派和管理为标志的劳动关系管理模式。

优点在于:简便,易于母公司加强对集团内所有人员的统一管理,实现对人才的优化组合和配置。

缺点是:子公司对人员的约束比较弱;采用统一的劳动关系管理政策导致用工缺乏灵活性;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和劳务关系在实践中难以理清。

3.所有从业人员与所在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以子公司为单位进行相对独立的人员管理为标志的劳动关系管理模式。


优点在于:劳动关系清晰,管理链条比较短,适应性比较强。

缺点在于:不能充分发挥集团型公司的优势,使集团治理的边界变窄,难以在集团内部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增加人员管理的成本。

4. 核心员工与母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其他从业人员与所在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建立分级分类劳动关系管理机制为标志的劳动关系管理模式。

这个模式是界于模式一、模式二之间的中间模式,这是今后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发展的趋势。这个模式的灵活性在于如何认定核心员工,核心员工的面若扩大到全体从业人员就是模式一,而核心员工仅限于母公司自己的员工,则就是模式二的范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4bca93b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8eb9f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