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 1、财会人员和理财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 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 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 2 、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替代收取的教辅 、管理 、保险 等费用,必须请示学校校长方可给付。 3 、学校经费的支出, 以发票或食堂采购凭证为准, 每张票据 必须有经手人说明用途、分管财务领导证明, 才可报校长审批, 在出纳 处报帐。 4 、假钞谁收取谁负责, 教师个人和财务人员账目往来一般以 凭据为准。 5 、 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 况。 6、分管财务领导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咨询。 二、学校物资采购、保管、领用 1 、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 登记制,由学校分教务、总务、政教、幼儿园线负责登记工作。 2、大宗采购 1000 元以上校务会决定, 3000 元以上报总支审 批。 3 、采购人员须预先支取现金的, 须出具借条, 采购完报账后 换回借条。 4、假期财产保管由值班人员负责,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5 、学校物资不得外借校外人员, 一般不借给教师个人使用 , 凡因故需要借用的, 必须校长批准, 出具借用条据, 并在规定时间内归 还,有损坏的按 1.5 倍价格赔偿。 三、班级财产维修承包办法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管理, 损坏由学 校负责维修,但视情况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借款、用电、就餐等规定 1、教师个人借款 500 元以上, 须由校长审批。所有借款优先从教师工资或绩效中扣除。 2 、教职员工校内用电严格按表收费, 电表由学校购买安装 , 用户使用保管, 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用户负责 。用户调动或离职由续住者 继续使用保管。 3 、学校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工作餐, 教职工来客一天内不收取 伙食费,超过一天按每餐 5 元收取伙食费。 4 、正式教师直系子孙 (特指子 、孙) 就读幼儿园按标准收取 保育费,不收伙食费,就读小学按标准收取一切费用。 五、财务后勤领导小组( 2013 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567d4158d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