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商联温州商会会费收缴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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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商联温州商会会费收缴及管理办法



为保证商会正常运转,维护广大会员和商会的利益,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商会经费,特制定本制度。财会人员应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全力保护商会的财产安全。 一、商会经费

1.经费来源:本商会经费包括会费、接受捐赠、有偿服务、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 2.会费标准:

位:20 万元/ 常务副会长单位:3万元/

位:1万元/年(届中新加入者第一年2万元) 事:3000/ 事:2000/ 员:500 /

下届会费标准在本届标准基础上增幅最高不超过20﹪。 3.分会收费标准:凡在徐州市工商联温州商会担任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职务的分会会员应依照上述会费标准将会费交至徐州市工商联温州商会。其他分会会员会费由各分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并报徐州市工商联温州商会备案。

4.收取办法:会费按年度收取。会员须于会员大会后一月内一次性将会费交清。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在会员大会一周内将会费交清,逾期不交者,征求其意见是否愿退会,如退会应递交辞职报告,办理退会手续,对于不交会费且不打辞职报告者,商会直接对其免职、除名。


二、财务管理

1.本会设立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的财务管理小组,会长任管理小组组长。常务副会长分管财务,全面负责商会财务监督管理,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经会长同意后可以不定期的对财务工作进行抽查。

2.会费全部用于本会会务工作的各项支出,不能挪作他用,有偿服务的收入全部用于商会自身发展壮大的需求。商会经费应存放在商会帐户,任何人不得挪用。

3.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在2000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的会长审批使,超出2000元以上的开支应事先提出,经会长办公会同意后方可支出,由分管财务的会长签字报销。

4.商会的经济收入、支出均设立明细帐,由专业资格证书的财务会计管理(财务科目由会计根据实际设定)。



5.报销要对发票、收据进行审核,对内容不全、票据虚假的要坚决退回,不予报销,并根据情况给予处罚。报销要有经办人、负责会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出纳员若不按此规定办理,对其进行工资20%罚款,情节严重者直至辞退。

6.严禁白条抵帐,严格借款手续。所有借款均需填写事由,本人签字,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支付,对借款应及时清理,公务完成后应在三日内归还,不能拖欠。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个人和企业借款。



7.对于重大的财务支出先由“常务会议”研究,然后由“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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