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十不吊” 1、无指挥与指挥信号不明或指挥错误不吊; 2、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吊索、吊具不安全不吊; 3、吊装现场与电气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可靠防护措施不吊; 4、起重设备主要安全装置缺乏或失灵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吊; 5、视线不清不吊; 6、吊索绑挂于棱角物体上没有设置衬板等安全防护措施不吊; 7、斜拉吊物或超过起重设备允许负荷不吊; 8、吊具吊物上面有人或附置物不吊; 9、物体埋在地下或起重物重量不明不吊; 10、遇六级大风及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吊。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塔吊装拆必须由具备资质的队伍进行,安装完毕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 二、塔吊的各种安全装置和仪器仪表必须齐全有效。 三、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驾驶。 四、对于间隔使用的塔吊再启用时,必须事先做好各部位的调整,润滑和保养,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塔吊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司机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 六、塔机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持“十不吊”。 七、停止作业后应将控制开关拨至零位,然后关闸上锁。 塔吊检测证 信号工证 塔吊司机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a820f9319e8b8f67c1cb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