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军工企业财务管理重要环节 作者:王雁冰 郑 煜 来源:《经营者》 2019年第14期 王雁冰 郑 煜 摘 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系的全面改革,我国为实现供需平衡,国家大力推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随之落地,为传统军工制造业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军工制造企业要想在当前环境下求得生存和发展,必须迎合“营改增”发展形势,紧抓发展机遇,促进组织架构改革,优化财务管理,突出重点,实现整体效益的提升,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 营改增 军工制造企业 财务管理 军工制造业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我国中西部地区按照“靠山、隐蔽、进洞、分散”的原则建设起来的军品生产企业,因此军工制造业被打上了计划经济的烙印。随着近年来国有企业改制、公司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军工企业受到了国内外经济环境下前所未有的压力,面临着巨大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机遇。新税制下,税收优惠政策的继续推进,引导着国有军工制造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抓住机遇的前提就是军工制造企业要在财务管理上做足功夫、下大力气。 一、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营改增”政策的全面推广和落实,给军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方面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企业在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的过程中,要想保证核算结果的精确性,就要加强内部管理,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 第一,加强信息化财务管理体系。就实际而言,越来越多的军工单位把现代化技术运用于会计核算体系,例如大量引入ERP模式,促进了企业业财融合,也给企业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支持。但是我国关于ERP模式在军工企业应用的相关研究较少,加之各军工企业管理需求存在差异化和个性化,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务工作难度。因此,企业要在财务管理中深入融合ERP模式,引导财务部门端正财务管理态度,摈除以前粗放式经营的管理理念。同时,要引导财务人员积极学习ERP模式及IT技术,提高财务人员信息化财务管理工作能力,使财务人员更好地应用ERP模式夯实基础。 第二,建立部门互动机制。军工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相关部门及相应岗位担任的职责,对会计核算进行精细化处理;企业应当力求业务和财务环环相扣,以确保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部门互动机制,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共享目标,创造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化环境,实现各部门间财务信息的对称,降低军工企业财务管理风险,帮助企业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 二、全面统筹税收工作 税收政策今年呈现的特点是变化快、优惠多。现在税收体系具备纳税标准高、税收监管严、发票开具烦琐等特点。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军工企业虽然一般都设置了税收相关的专门岗位负责落实报税工作,但是税务会计人员水平存在差异,可能对新出台的政策学习不到位,应用不熟练,也可能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受到损害。 第一,企业需要高度重视税收统筹管理工作,积极引导相关岗位人员对国家税收政策进行学习;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规定,避免各种税种在税务稽查时出现政策理解不到位而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第二,企业应当对适用于本单位的税收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应当明确适用政策所处的状态,是全文有效、部分有效还是已失效状态;及时更新政策,做到“缴税有方,减税免税有底”。 第三,优化发票管理。在军工企业采购过程中,不能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象频频出现。在这种情况下,财务核算工作人员应该做好采购情况分析工作;针对不能及时取得专用发票的项目,财务人员应及时与采购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监管其采取合法的方式获取抵扣凭证。签订采购合同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发票条款,尽可能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补救措施等。同时,在军工企业材料采购中,还存在业务人员在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期结束后才在财务报账的情况,因此企业应当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业务人员职责,必要时应当给予经济惩罚。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相应的供应商和客户大多使用新的公司名称,开票人应当在出具增值税发票时对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必要的核对;采购人员也应当细心核对本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做到“合同流、商品流、资金流、票流一致”。 三、构建应收账款风险控制体系 应收账款管理是军工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整体效益道路上无法避开的重要一环,对军工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也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做好应收账款风险控制工作,是促进军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笔者认为,应该本着“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评价”的原则,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应对方面做足工作,将应收账款管理融入财务日常工作,切实有效降低企业应收账款风险。 第一,企业应该多角度、全方位地做好应收账款风险评估工作。探究风险,对风险进行有依据、较精准的评价,预测风险发生可能带来的损失和后果,进而寻求具有可操作性的风险应对措施。 第二,企业应当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建立应收账款风险预警体系,将企业的应收账款保证在合理区间,合理把握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第三,企业应当根据不同客户设置不同评价标准和风险接受策略。对于接到书面通知的任务,可认为风险可接收;对于军方暂批价以及上级单位的应收账款,可认为无风险;同上级单位下属的其他单位形成的应收账款,应认为风险极小或者较小。 第四,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审批流程,在合同签订初期将可能形成的应收账款风险降低到可接受范围,甚至对风险较高的应收账款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含风险报酬的价格。 综上所述,军工企业在运营管理的过程中,财务人员应该转变财务理念,积极学习新政策新制度,优化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实现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在ERP模式融入会计核算体系上下功夫,在税收统筹工作上用力气,在应收账款管理体系上花心思。 (作者单位为四川航天长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ad8064d6a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