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及办公设施、设备等。 (2)后勤部负责资产的购置、保管、维修、报废、清查等工作;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 (3)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购置、资产调剂和调拨、资产核算、资产保管、清查及处置。 (4)固定资产购置。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申购情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与预算,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按程序报批后,安排资产购置等事项。在固定资产购置时,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合理性。根据供货商的资质、能力、信誉以及质量保证体系,依据供货厂商的报价函及其他书面资料、价格、品质、交货期、付款条件、厂商信誉以及历史使用情况等选择最优者。并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注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应商等要素。 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应当按要求进行分类编号。建立固资产卡片,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技术特征、技术资料编号、附属物、使用单位、所在地点、使用日期、使用年限、原价、折旧率等详细资料。 固定资产调剂调拨。根据公司部门实际变化和领导审批情况,对固定资产使用进行适时调剂调拨。若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组织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相关人员验收,并在《固定资产维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6)固定资产报废与报损。根据统计各部门固定资产报废情况,编制固定资产报废计划,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经部门领导、财务主管、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报废。并及时进行实物处理、更新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管理台帐相关信息,报财务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7)固定资产清查。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盘点结果和差异应由部门领导、财务部会计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3方签字确认归档保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fe45db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