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跨境电子商务 零售进口商品申报清单数据 序号 中文名称 必填项 清单表头 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预录入编号 订单编号 电商平台代码 电商平台名称 电商企业代码 电商企业名称 物流运单编号 物流企业代码 物流企业名称 担保企业编号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否 电子口岸的清单编号(B+8位年月日+9位流水号) 电商平台的原始订单编号 电商平台识别标识 电商平台名称 电商企业的海关注册登记(备案)编码(18位) 电商企业的海关注册登记(备案)名称 物流企业的运单包裹面单号 物流企业的海关注册登记(备案)编码(18位) 物流企业的海关注册登记(备案)名称 需与清单有关企业一致(电商企业或平台,申报企业) 保税模式填写具体账号,用于保税进口业务在特殊区域辅助系统记账(二线出区核减) 海关审结的清单编号(4位关区+4位年+1位进出口标记+9位流水号) I-进口,E-出口 申报时间以海关入库反馈时间为准,:格式:YYYYMMDD 商品实际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关区代码 JGS/T 18《海关关区代码》 时间格式:YYYYMMDD 1-身份证;2-其它 海关监控对象的身份证号 海关监控对象的姓名,要求个人实名认证 海关监管对象的电话,要求实际联系电话 收件人的地址,实际为运单收货人地址,不一定为个人实名认证的订购人住址 申报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代码(18位) 申报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名称 网购保税模式必填,用于区内企业核扣账册 网购保税模式必填,用于区内企业核扣账册 11 账册编号 12 清单编号 13 进出口标记 14 申报日期 15 申报地海关代码 16 进口口岸代码 17 18 19 20 21 进口日期 订购人证件类型 订购人证件号码 订购人姓名 订购人电话 22 收件人地址 23 申报企业代码 24 申报企业名称 25 区内企业代码 26 区内企业名称 27 监管方式 28 运输方式 是 是 默认为1210/9610区分保税或一般模式 海关标准的参数代码 《JGS-20 海关业务代码集》- 运输方式代码。直购指跨境段物流运输方式。网购保税按二线出区 直购进口必填。进出境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29 运输工具编号 30 航班航次号 31 提运单号 32 监管场所代码 否 否 否 否 填报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同报关单填制规范 直购进口必填。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航次编号 直购进口必填。提单或运单的编号,直购必填 针对同一申报地海关下有多个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场所,需要填写区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不需要填报 33 许可证号 34 启运国(地区) 35 运费 36 保费 37 币制 38 包装种类代码 39 件数 40 毛重(公斤) 41 净重(公斤) 否 是 是 是 是 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 直购模式填写 物流企业实际收取的运输费用 物流企业实际收取的商品保价费用 人民币(代码:142)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际采用的外部包装方式的标识代否 是 是 是 否 是 否 否 否 码,采用1 位数字表示,如:木箱、纸箱、桶装、散装、托盘、包、油罐车等 件数(包裹数量) 商品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计量单位为千克 商品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 清单表体 从1开始连续序号(一一对应关联电子订单) 1210保税进口二线出区业务(必填),支持保税模式的账册核扣 电商平台自定义的商品货号(SKU) 电商平台的商品品名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规定的类别标识代码,采用海关综合分类表的标准分类,总长度为10位数字代码,前8 位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确定,后2 位由海关根据代征税、暂定税率和贸易管制的需要增设的 42 备注 43 序号 44 账册备案料号 45 企业商品货号 46 企业商品品名 47 商品编码 是 48 商品名称 49 商品规格型号 50 条码 51 原产国(地区) 是 是 否 是 中文名称,同一类商品的名称。任何一种具体商品可以并只能归入表中的一个条目 满足海关归类、审价以及监管的要求为准。包括:品名、牌名、规格、型号、成份、含量、等级等 商品条形码一般由前缀部分、制造厂商代码、商品代码和校验码组成。没有条形码填“无” 海关标准的参数代码 《JGS-20 海关业务代码集》 国家(地区)代码表填写代码 52 53 54 55 56 币制 数量 法定数量 第二数量 计量单位 是 是 是 否 是 是 否 是 是 否 人民币(代码:142) 海关标准的参数代码 《JGS-20 海关业务代码集》- 计量单位代码 海关标准的参数代码 《JGS-20 海关业务代码集》- 计量单位代码 海关标准的参数代码 《JGS-20 海关业务代码集》- 计量单位代码 成交单价 57 法定计量单位 58 第二计量单位 59 单价 60 总价 61 备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c71e205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c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