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合作培养框架协议 甲方(企业): 详 细 地 址: 乙方( ): 详 细 地 址: 鉴于甲乙方(以下合称“双方”)基于对双方企业文化与经营的高度认同,双方在各自领域拥有的管理、技术、标准、平台等优势,经过友好协商。决定缔结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计划未来在彼此业务相关领域,扩大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以期望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此,双方共同达成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与内容 1 双方确定互为合作伙伴关系,并保持联系。 2双方确定:将在如下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相关合作项目:实习生、实训基地、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具体合作项目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3双方同意,合作不具有排他性。本协议的签订不限于双方与任何第三方的合作关系,但在各自现有和拟拓展的领域内,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职责和承诺: 1 甲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标准要求乙方挑选学生,学生须经甲方考核确认。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被选学生的名单及详细资料,并留存甲方确认和备案。 3 甲方定时选派专业技术型导师协助乙方进行教学管理 工作并负责协助相应的业务培训,乙方须为甲方相关专业培训教师提供必要的条并应予积极配合。 (二)乙方职责和承诺: 1 在学生中对甲方予以广泛真实的宣传,吸引更多优质学生的同时,确保学生对甲方充分了解认可。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和根据自己的培养总规划为甲方组织和挑选培养学生,乙方挑选组建定人数应不少于甲方的需求人数。 3培养结束后,对达不到甲方录用标准的学生,乙方负责另行安排。 4除非以履行本协议为目的,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误导性质的宣传招生,实习、就业或是实施其他有损甲方名誉的行为。 三、合作机制 为保证甲乙双方开展有效合作,落实本协议的目标任务,有必要建立人才需求合作交流工作机制。在基本合作原则的指导下,合作双方要统筹规划和商讨安排重点合作领域,落实承担部门,逐步形成工作制度。合作期间,双方应及时联系沟通,努力扩大合作成果,合理 解决未尽事宜。 四、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盖章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所涉及之具体合作项目,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之精神,另行签订详尽执行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等同法律效力。 甲方(企业)代表签字: 乙方(红海)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f083e0812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