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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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住宅使用性质。那么,在居民楼开设餐厅是否属于违法呢?开设餐厅需要哪些条件呢?下面,法律直通车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案情回放】

李先生所住的小区人气较旺,但餐饮店非常少,居民购买点心或吃个便当都非常不方便。今年4月份李先生将其房屋与底楼郭女士的房屋进行置换,开设了一个便当店,早上卖点心和豆浆,中午晚上经营特色小吃。开张后生意非常红火,小区居民尤其是上班族都称赞李先生为他们解决了吃饭的后顾之忧。然而好景不长,物业部门最近出面干涉,接着工商部门也要求李先生即日关闭店面,否则处以重罚。李先生咨询律师后才知,其在居民楼内开餐饮店,在没有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之前,属于非法经营。 【律师分析】

专业房产合同纠纷律师表示,居民住宅开设餐厅属违法行为由于居民楼的使用性质为住宅,若业主、使用人或承租人用于开餐厅,必须进行房屋使用性质的变更登记。根据沪房地资物(2002)99号文件规定,业主和使用人申请改变住宅使用性质,须符合下列条件:沿街底层住宅;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符合房屋使用安全;不造成居住使用困难;不影响相邻房屋使用;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相邻业主、使用人以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证明;其中改作经营餐饮和娱乐业的,须提交该幢房屋全体业主或使用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承租人要求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已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证明,且必须符合住宅使用公约和业主公约的规定。

在居民楼内开设餐厅,除前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划。因为根据市环保局的有关规定,在本市中心城、新城和中心镇范围的居民住宅楼内,不得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除外;开设餐厅还需经过消防部门、酒类专卖管理局、卫生局等部门的批准,只有各部门的批文和环境影响报告齐备后,餐厅方可开张营业。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业主不得改变住宅属性,如果需要改变,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约,也应当经过业主同意。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居民住宅使用性质法律问题,您可以上法律直通车,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解决相关问题。 http://www.lawztc.com/fcls/fcmm/shangpu/2015/0401/18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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