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合同民警的利弊和出路 谭鲁生;王跃峰 【期刊名称】《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年(卷),期】1992(000)005 【摘 要】合同制民警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为缓解日益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与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以合同用工的形式从社会上录用的地方编外警察。实践证明,合同民警是公安机关一支十分重要的辅助力量,在维护社会治安特别是农村公安保卫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招聘合同民警毕竟是公安体制改革中的一种尝试,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端和问题。因此,客观分析认识合同民警的现状,全面权衡使用合同民警的利弊得失,积极寻求解决合同民警问题的出路,对于理顺公安体制,提高公安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公安机关整体素质,促进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无疑都具有重要意义。 【总页数】3页(P37-39) 【作 者】谭鲁生;王跃峰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631 【相关文献】 1.辅警参与执法的困境与出路——以修改《人民警察法》为背景 [J], 张永林 2.我国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安全:现状、困境与出路--基于我国26省、直辖市、自治区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受阻案例的研究 [J], 许在华 3.浅议签订集体合同的利弊 [J], 万学敏 4.人民警察职业保障理论与实践的误区与出路 [J], 李旭驰; 5.浅议人民警察与人民警察权 [J], 游秉光;翁理平;邵军;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1ff838aa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