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绘画作品制作要求 学生电脑绘画作品要求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不得超过5幅)。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的,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 存放格式应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提交的作品中,除上报JPG文件外,如所使用的工具(软件)有对应的源文件,需一并提交;如使用Photoshop制作,需同时提交PSD文件。 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附:评分标准 内 容 反映出作者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分 值 8 准确运用图形、色彩等视觉表达语言,处理好画面空间、明暗,具有形式美感 构图完整、合理,具有较好的视觉效果,系列作品前后意思连贯 10 7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287df74693daef5ef73d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