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少数民族语言态度的倾向 我国是世界上语言构成情况最复杂的国家之一。除了汉语以外,还有众多的少数民族语言。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使用的语言却有100多种,语言问题一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大问题。 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推进,许多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正在迅速衰退乃至消失。我国有120多种少数民族语言,使用人口约6000万(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0%多),但是超过90%的少数民族语言使用人口仅分布于蒙古、藏、维吾尔、壮、苗、彝等15种语言中,大多数语言的使用人口都极少,还有20多种语言仅不足千人在使用。 造成这种状况有许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受都市环境的影响,许多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城市化程度不断加深,或民族融合等原因使得少数民系的语言与多数民系接触机会增多,人们或主动或被动的接受使用普通话来交流;其次是少数民族的人口数量不断减少,人口数越少的民族的民系凝聚力越弱,因此也更容易被同化;此外,还有许多是因为政治历史等原因的影响,例如清朝时期政府鼓励汉话普及,使得满语的发展受到抑制,至今为止已经很少有人能说满语了。 这些因素导致少数民族的语言的使用人数越来越少,一步一步地走到了消亡的边缘,现在满语正是处在这样一个危险的位置,现在会说满语看满文的就3位7旬8旬的老人, 居住在黑龙江北方村落, 若此三位老人逝世, 满语也就退出了世界历史的舞台, 遗留下近乎上百上千万的清朝的满文资料, 无人译读。 每一种语言都积淀着操这种语言的民族的历史与文化,民族语言对民族内部生活生产和交际交流以及历史对民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文化遗产的继承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语言学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语言材料,对我国语言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另外,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有利于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全社会共同发展。因此保护和抢救我国现存的少数民族语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在我们国家已经推出了许多有力举措来拯救这些宝贵的文化财富,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我认为在普通话与少数民族语言的关系上采取并行不悖的政策,在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是实行国家通用语言和自治民族语言的双/多语制,也就是一种国家语言统一规范和地方语言多样化的双/多语制;国家通用语言主要用于行政、教育、法律、媒体等官方场合,而少数民族语言(及汉语方言)更多地是在一些非官方场合使用,其实人们参与社会语言生活更主要地还是在丰富多彩的非官方语言使用场合,二者之间是不可替代的互补关系。因此在全国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在民族地区使用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政策上和实践上并没有冲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12a725277232f60ddcca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