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一、教具借用条例 (一)新购图书、资料及教具,必须及时登记、编号、上架。 (二)借用图书、资料、磁带、光碟等须登记,勿打乱物品的摆放位置及次序,用完后自觉放回原处。 (三)借用时必须认真填写《物品借用归还登记薄》,按要求填写图书资料、教具名称、数量等,并与资料员一起核对。 (四)归还资料、教具时,应当面交还保管员,消除借用登记记录。 (五)妥善保管所借图书、资料,丢失、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六)为保证资料、图书共享,每次借书或杂志,到期不能归还者应补办手续,否则,保管员有权索回,每学期期末,应将全部图书、资料、教具等归还资料室。 二、办公用品、杂品领用 (一)每学期开学期前按计划采购办公用品及杂品,物品入库前,必须认真验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凡领用办公用品、杂品必须办理登记、签字手续。 (二)日杂用品按照要求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拖把、盆、餐具等) 三、班级财产管理 (一)、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立册登记,由教师、保育员共同负责保管,每学期期初由本班教师、保育员与园财务管理组一起对班级财产进行全面清点登记一次,学期末再一同核对验收或回收仓库。 (二)、各班级教师、保育员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在认真填写登记表格、签字后领用、借用物品,借用物品要如期归还,避免积压与浪费。 (三)、严格做好三防(防盗、防火、防潮)工作,保证物品的安全、卫生、整洁,杜绝霉烂变质,做到手勤、脚勤。 (四)、各班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该班的教师、保育员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五)、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应向园财务管理组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属不合理损耗的,当事人负责赔偿。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15c634a56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