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文书保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做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者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管理人员负责保密,设置密码.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服装款式的开发、生产、展示、保存、处理,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行为表现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28afa6501020740be1e650e52ea551811a6c95c.html